(一)加快培育新興産業。儘快出臺並落實集成電路和軟體、生物産業、高技術服務業等産業政策,啟動修訂高新技術産業化重點領域指南。組織實施衛星應用、彩電産業戰略轉型、現代中藥等12個高新技術産業化專項,以及關鍵領域自主創新和産業化專項。推動節能與新能源汽車、半導體照明等規模化應用。選擇一批有優勢、有特色、符合條件的省級高新區升級為國家高新區。制定出臺高技術産業基地建設指導意見,推動高技術産業基地和區域特色高技術産業鏈建設。
(二)著力增強自主創新能力。實施十六項重大科技專項,組織好中科院知識創新三期工程,建設大口徑天文望遠鏡、海洋科考船等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在信息、農業、航空等領域組建一批國家工程研究中心和國家工程實驗室。在能源、交通、環保等領域組織實施重大産業技術進步項目。實施技術創新工程,加快創新型企業建設,構建産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支持企業技術創新服務平臺建設。研究推動百強企業創新工程試點,支持企業技術中心建設。開展創新型城市試點。擴大創業風險投資試點範圍,研究設立高技術産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
(三)全面推進經濟社會信息化。積極推動電子政務、信息安全、應急防災等規劃確定的重大信息化項目建設,加快建設國家政務外網,研究制定電子政務業務外包政策,加快出臺信息化産品政府採購政策。適時啟動醫療衛生、業務外包、災難恢復等領域的試點示範工程。在信息化裝備、電子商務、信息安全等領域建設一批自主創新基礎設施,組織實施信息安全産品産業化專項。支持工業百強企業和農業龍頭企業的信息化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