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障煤電油氣運穩定供應。發揮好煤電油氣運保障工作部際協調機制的作用,加強對全局性、緊迫性重大問題的研究和組織協調。抓好春耕、汛期、迎峰度夏(度冬)等重要時段和“兩會”、建國60週年慶典等重大活動期間的煤電油氣運保障。做好重大突發事件煤電油氣運應急保障體系和綜合協調能力建設工作,增強應急生産、調運等處置能力。
(二)繼續做好應急管理工作。繼續實施《“十一五”期間國家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體系建設規劃》,著手“十二五”期間應急相關規劃的編制準備。組織研究和擬訂關於研發應急新技術、新設備和新工具以及應急産業發展的扶持政策。安排好重要應急物資的實物儲備和生産能力儲備。
(三)加強經濟運行態勢監測和政策引導。密切關注經濟運行態勢,及時掌握煤電油氣運及相關行業的運行動態和市場供求情況,及時發現經濟運行中苗頭性、趨勢性問題,進一步提高經濟運行調節的質量和水平。繼續做好相關信息發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