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針對價格領域中的主要矛盾和突出問題,重點實施了以下政策措施。
(一)實施臨時價格干預措施。先後對糧油肉奶蛋、液化氣等群眾基本生活必需品價格實行提價申報和調價備案,對電煤實行臨時最高限價等臨時價格干預措施,遏制上半年市場價格過快上漲的勢頭。
(二)及時疏導價格矛盾。根據國際油價變動適度調整成品油價格,兩次調整電力價格,並增加對部分公益性行業和困難群體的補貼;指導西北、東北、華北“三北”地區綜合採取價格、財稅等措施,緩解供熱企業的經營困難。
(三)加強對重要商品價格的調控。兩次提高2008年稻穀和小麥最低收購價格,並提前公佈將較大幅度提高2009年稻穀和小麥收購價格。採取措施穩定生豬、食用植物油等農副産品價格。通過扶持生産、調節進出口、促進流通、加強監管等措施,抑制化肥價格不合理上漲。
(四)積極應對重大突發事件。面對低溫雨雪冰凍和汶川地震等嚴重自然災害,及時採取加強市場價格監測預警、完善臨時干預措施、暢通綠色通道,以及減免流通環節收費和涉及災後重建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等措施,穩定災區市場價格。三鹿牌嬰幼兒奶粉事件發生後,建立乳製品價格日監測制度,加強生鮮乳和乳製品價格協調與管理,出臺規範乳品檢測收費的政策。
(五)清理規範涉及民生的價格和收費。降低移動電話國內漫遊通話費上限標準,簡化資費結構;清理、規範郵政電信資費等收費;整頓規範遊覽參觀點門票價格,免費開放上千家博物館、紀念館、全國愛國主義教育示範基地和城市休閒公園;停止徵收個體工商戶管理費和集貿市場管理費;取消或停止徵收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費等100項行政事業性收費;降低部分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
此外,指導地方積極運用價格調節基金,減輕價格上漲對低收入群眾生活的影響。針對農資價格較快上漲,相應提高了對種糧農民的農資綜合直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