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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康委員:促進結構優化調整應充分運用經濟手段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0年03月07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3月7日電(記者 吳晶晶、羅宇凡)全國政協委員賈康7日在全國政協十一屆三次會議第二次全體會議上作大會發言時指出,我國經濟發展方式的轉變,迫切需要在結構優化調整中,淘汰落後過剩産能,促進升級換代,非常重要的是充分運用經濟手段。

    賈康委員説,推進大量的結構優化事項,政府通常只需給一個正確導向,法律只需給一個公平競爭框架,再加上經濟手段的規範化設計和運用,如一系列有針對性、體現産業政策和技術經濟政策的稅收或支持補助優惠措施,再讓企業在競爭中通過市場優勝劣汰,形成優化配置,就可以收到很好的效果。

    賈康委員指出,淘汰落後産能優化結構,需要充分利用資源稅、環境稅等。當下正是強化這种經濟杠桿的時機。因為宏觀經濟中通貨緊縮壓力已不復存在,通貨膨脹雖有預期,但還未形成較大的現實壓力。我們應不失時機地推出資源稅稅負向上調整的改革,更多運用經濟手段的力量淘汰落後産能,促使企業節能減排、升級換代。

    他同時指出,金融調節手段也是不可或缺的經濟手段,為此亟須進行一系列制度創新和管理創新。我國必須合理構建政策性金融系統,再配上政策條件引導商業金融機構可持續參加的政策性融資事項。這既是一項十分重要的優化結構的經濟手段,又是一個涉及我國商業、政策金融體系全面改進的挑戰。走好這一步,以金融支持結構優化才能越做越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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