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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法治中國的宏偉大廈奠基——寫在形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邁出決定性步伐之際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0年03月11日   來源:新華社

為法治中國的宏偉大廈奠基
——寫在形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邁出決定性步伐之際

    新華社北京3月11日電(記者 張宿堂、鄒聲文、張宗堂、賈楠)“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一個重大的治國方略,將法律的權威和尊嚴上升到全新高度;

    “到2010年形成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一個明確的立法目標,讓無數中國人不懈奮鬥數十載。

    3月9日下午,北京,人民大會堂。面對近3000名全國人大代表,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吳邦國的話語堅定有力:“在形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上邁出決定性步伐!”

    這一重大宣示,意味著我國距立法工作總目標的實現指日可待,標誌著建設法治國家的理想奠定了堅固基石。

    幾度滄海桑田,無數風雨兼程——

    從撥亂反正、改革開放起,中國特色法律體系的建設走過了波瀾壯闊的30多年;如果上溯至1949年頒布的《共同綱領》,新中國法律體系的建設,更歷經了一個甲子的艱辛探索……

    這是一個歷史性的偉大跨越——

    從“無法無天”到有法可依。經過60多年艱辛探索、30多年不懈努力,以憲法為統帥,部門齊全、數量適度、內在統一、外在協調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年內將如期形成

    在一個有幾千年封建傳統的古老國度,專制的傳統顯得無比強大;

    在一個生命力勃發的社會主義國家,法治的呼喚更顯得無比迫切。

    依法治國——隨著新中國的成立,這一前所未有的重大命題擺在了執政的中國共産黨人面前。艱辛的探索也由此開始——

    有過成功的欣喜——新中國成立後短短幾年間,就制定了54憲法、婚姻法、工會法、土地改革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規,到“文革”前,共制定法律、法令和法規1500多件,為新中國法制建設積累了寶貴經驗。

    更有過慘痛的教訓——“文化大革命”十年動亂期間,法律尊嚴被踐踏,剛剛建立起的脆弱社會主義法制體系遭到嚴重破壞,中國陷入“無法無天”的局面。

    改革開放的歷史性抉擇,改寫了中國的命運,也讓中國的法制建設步入康莊大道——

    歷經動亂,中華民族得出一個樸素的真理:國家要長治久安,必須依靠民主和法制。

    “必須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這種制度和法律不因領導人的改變而改變,不因領導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變而改變”——走出災難,中國共産黨人保持著寶貴的清醒和深刻。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提出“十六字方針”,對我國法制建設進程具有極為重要的指導作用。

    在黨的領導下,中國的立法工作始終有計劃、按步驟,有條不紊地進行著——

    剛剛獲得新生的中國立法者,都有一種爭分奪秒的緊迫感,一種獻身中國民主法制建設的使命感。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委員會1979年3月開展工作,短短3個月裏,就向全國人大提出了刑法、刑事訴訟法、選舉法、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人民法院組織法、人民檢察院組織法、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等7部法律草案,並全部在當年7月舉行的五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上表決通過,創造了全國人大立法史上的一項紀錄。

    “那時無論吃飯、走路,還是睡覺,腦子裏都是法律條文,每天很晚騎車回家,還要帶上一大包材料在家接著幹……”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原主任顧昂然這樣回憶那最為難忘的3個月。

    從幾近廢墟中站起,中國立法者胼手胝足、篳路藍縷,用汗水和心血,為新中國法律體系的大廈構建框架——

    82憲法穿越近30載的歲月煙雲,實現與54憲法的直接“精神對接”,使我國擁有一部真正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憲法;

    刑法和刑事訴訟法是新中國第一部刑法典和刑事訴訟法典,使我國法律體系中的刑法部門和刑事訴訟法部門初步形成;

    及時出臺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是新時期所制定的第一部有關對外開放的法律;

    行政訴訟法被稱為中國第一部“民告官”的法律,它的制定標誌著我國三大訴訟程序法的雛形初步形成;

    ……

    改革開放的第一個10年,全國人大共制定法律84件,有關法律的決定64件,初步完成了中國法律體系的框架構建。“短短十年內取得這樣大的成就,在世界立法史上也是值得驕傲的。”權威專家在文章中給出了這樣的評價。

    20世紀90年代初,中國開始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發展的法律體系,成為中國立法者面臨的當務之急。

    中國立法工作的重點隨之轉向經濟領域。公司法、證券法、保險法、中國人民銀行法、商業銀行法……一大批規範市場主體、維護市場秩序的法律陸續出臺。統計顯示,這10年制定的經濟法比前10年增加三分之一,制定的民商法數量更是翻了一番。

    在其他法律方面,1993年和1999年兩次修憲,反映和鞏固了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成果;行政處罰法、行政復議法、行政監察法出臺,使行政法體系構架更為清晰;刑法全面修訂,使我國的刑法典更加成熟;專利法、商標法和版權法紛紛頒行,意味著我國的知識産權法基本形成……立法工作中的一系列標誌性成果,使中國法律體系更為深化充實。

    1997年,黨的十五大提出了依法治國的基本方略,並提出了到2010年形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宏偉目標,為我國法治建設指明了方向。

    進入新世紀,中國法律體系邁入了完善形成階段。從及時修改憲法到制定《反分裂國家法》,從繼續完善經濟領域立法到著力加強社會領域立法,從不斷出臺法律解釋到全面進行法律清理……新世紀的第一個10年,中國立法一直保持高速度,向著立法工作總目標穩步邁進。

    從立法法到監督法,從行政許可法到突發事件應對法,從物權法到侵權責任法……10年裏,一批支架性的重要法律陸續出臺,共同支撐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大廈。

    引人注目的是,黨的十六大以來,中國立法者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人為本、立法為民的立法理念在一系列法律的制定中得以充分彰顯——

    2003年通過的居民身份證法明確規定:不得任意扣押居民身份證,困難群體可免繳辦證費用,濃厚的人文關懷色彩讓人耳目一新;

    2004年憲法修正案第一次把尊重和保障人權、保護公民合法私有財産、建立健全社會保障制度等寫入憲法,讓13億公民有尊嚴地生活;

    2005年提請審議的行政強制法草案提出,行政強制執行不得在夜間和法定節假日實施,不得採取停水停電等方式迫使當事人履行行政義務,著力從最需要的環節保護公民權利;

    ……

    統計顯示,新世紀的第一個10年,我國共制定法律140件,有關法律問題的決定40件,法律解釋11件,共計191件之多……

    千錘百煉,鍥而不捨。截至2009年底,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通過的現行有效的法律230多件,國務院行政法規600多件,地方性法規7000多件。以憲法為核心,涵蓋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等三個層次,包括憲法及憲法相關法,行政法、刑法、民法商法、經濟法、社會法、訴訟和非訴訟程序法等7個法律部門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已基本形成,我國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基本做到有法可依。

    距離完成立法工作總體目標還有一年。“目前,各個法律部門的支架性法律都已具備,可以肯定地説,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將會如期形成。”中國人民大學法學教授朱景文説。

    曾經,國外有人這樣斷言——“在世界各主要文明中,中國是距離法治最為遙遠的一種”;

    今天,中國即將形成自己的法律體系,用短短數十年的時間,走過西方發達國家數百年的立法進程……

    這是歷史性的跨越。這是中國創造的奇跡。

    這是一幅宏闊的歷史畫卷——

    與改革開放同步,與國家發展同行。中國法律體系的形成,既反映了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波瀾壯闊的歷程,也為國家各項事業的發展提供了極其重要的引導、規範、保障和促進作用

    立法,就像一面鏡子,映照出新中國60多年來起起伏伏的發展歷程——

    新中國成立後,一部部法律的問世,反映了人民共和國的蓬勃朝氣;

    “文革”動亂中,一位位立法工作者被迫離開熱愛的事業,立法工作全面停頓;

    改革開放新時期,我國立法工作迎來了新的春天,步入了一個突飛猛進的時代……

    那是一個突破思想禁區的時代,那是一個渴望法律規範的時代——

    1978來10月,美國通用汽車董事長湯姆斯·墨菲應邀來到中國,提出要搞“中外合資”。他解釋説:合資經營就比如“結婚”,建立一個共同的“家庭”,要賺一起賺,要賠一起賠。剛剛走出極“左”年代的中方工作人員認為,一方是資本家,一方是共産黨,怎能搞合資經營?出乎他們意料的是,當有關情況上報後,中央給予高度關注,並果斷決定進行合資經營。

    中外雙方進行合作談判時,卻面臨著一個巨大的障礙——我國缺少相應的法律,談判難以繼續進行……

    只有制定法律,才能有力展現和傳達中國推進改革開放的決心和能力。全國人大常委會立即組織起草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並很快在1979年7月的五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上審議通過,為我國吸引和利用外資、促進合資企業的快速健康發展,發揮了重大作用。

    統計顯示,改革開放頭10年,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圍繞經濟建設這個中心和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改革開放這兩個基本點,制定了近90部法律,其中有關經濟方面的40部,有關對外開放的19部,極大地推動了改革開放的歷史進程。

    現在,股票已跟許多人的財富緊緊相連,但20年前,股票還被一些人視為資本主義的專利,被姓“社”姓“資”的爭論所困擾。1990年12月,上海證交所設立時僅有8只股票。中國資本市場的發展,迫切需要一個“説法”。

    1992年8月,全國人大財經委成立證券法起草小組,廣泛研究國外有關證券法律,實地考察上海、深圳、香港等地的證券市場,多方徵求意見建議,七易其稿,一年之內拿出了證券法草案,並於1993年8月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這部法律的頒佈施行,標誌著中國證券業邁入了法治軌道,走上了繁榮之路。截至2010年初,全國滬深股市股票賬戶總數已超過1.4億戶,股市的每日起落都會引起無數人的財産變化……

    市場、市場經濟,聽起來曾經是那麼“刺耳”,那麼與社會主義格格不入。但是,中國共産黨極大的理論和實踐勇氣,開始了在社會主義條件下發展市場經濟的探索。

    從無到有、從簡到豐。規範、保障、服務於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相關法律規範,也隨之不斷發展、不斷完善——

    1993年的憲法修正案第一次提出“國家實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取代了“計劃經濟為主,市場調節為輔”的經濟體制;1999年的憲法修正案提出個體經濟、私營經濟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1999年,九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通過統一的合同法,將鼓勵交易、意思自治、合同正義和誠實守信確定為法律基本原則,使我國市場經濟條件下民事活動的法律制度更加完備;2004年的憲法修正案首次把“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産不受侵犯”提高到憲法原則的高度;2007年的企業所得稅法,統一了稅率,實現了不同所有制企業在企業所得稅方面的平等對待……

    約束公權力,保障私權利,這是法治的要義所在——

    “民不與官鬥”説法自古流傳。但1989年七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表決通過的行政訴訟法,為“民告官”提供了法律依據。

    隨後,我國相繼頒布行政處罰法、行政監察法、行政復議法,不僅使我國的行政法體系初見端倪,更為促進行政機關依法行政、保障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權益,奠定了堅實的法制基礎。

    2003年8月,旨在規範行政許可的行政許可法獲得通過。它的實施,對我國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起到了極大的促進作用。在隨後近兩年時間裏,國務院分三批取消和調整近1800項行政審批項目,佔國務院部門審批項目總數的近一半……

    這是中國在邁入新世紀門檻之際作出的重大戰略決策——

    2001年11月,中國正式加入世貿組織。這是中國深化改革、擴大開放的內在要求,是中國迎接和應對經濟全球化的必然選擇。對中國立法者來説,當務之急是讓中國法律儘快與世界“接軌”。

    從那時起,全國人大常委會集中精力梳理相關問題,隨即對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外資企業法、著作權法、商標法等一批法律及時加以修改,為我國履行入世承諾掃清法律障礙。

    經濟發展快速,社會建設滯後——這是十六大以來,我們黨必須解決的重大發展問題。制定突發事件應對法、勞動合同法、就業促進法,修改工會法、婦女權益保障法,審議社會保險法……我國社會領域立法全面提速。

    與此相應的是,幾乎每一部社會領域法律的審議、頒行,都會極大促進社會領域相關事業的發展。普遍建立應急機制、提高社會應急能力,全面推行勞動合同制、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依法實施積極就業政策、不斷鞏固民生之本,努力提高社會保險統籌層次、解決百姓生活後顧之憂……中國,正依法著力彌補社會事業發展緩慢這塊“短板”。

    既堅持從中國國情出發,又注重借鑒海外立法經驗,這是新時期中國立法的一個突出特點——

    起草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時,中國立法者以中方與德國大眾公司的談判為樣本,使這部法律具有很強的可操作性;

    修改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條時,中國立法者廣泛了解世界主要國家對交通事故的責任認定,作為自己立法的參照;

    制定物權法時,中國立法者充分借鑒國外物權立法的成熟經驗,又堅持對國家所有權、集體所有權和私人所有權的平等保護,妥善處理農村宅基地問題,使立法基礎根植于東方的土地;

    企業國有資産法是世界第一部專門保護國有資産的法律,針對企業國有資産管理和監督中的突出問題,規定了嚴格的監管程序,展現出極其鮮明的中國特色;

    ……

    始終與偉大時代同步,始終與改革開放同行。回溯新時期的立法進程,恰是一幅反映改革開放歷史進程的宏大畫卷。而一代代中國立法者,為這幅畫卷揮毫潑墨、不辭辛勞……

    歷史將永遠銘記。人民將永遠銘記。

    這是一次次生動的民主實踐——

    堅持民主科學立法,匯聚全民智慧力量。經過60多年摸索,中國立法過程逐步規範,民主立法、科學立法的系列重大措施,不斷詮釋著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真諦

    1949年9月25日,新中國成立前夕。

    新華社從北平發出的一則報道,讓我們今天依然能清楚了解作為臨時憲法的《共同綱領》的起草經過——

    “初稿寫出以後,除各單位自己討論不計外,經過七次的反復的討論和修改,計由先後到達北平的政協代表五六百人分組討論兩次……籌備會常務委員會討論了兩次,廣泛地吸收了各方面的意見,然後將草案提交籌備會第二次全體會議作了基本通過,現在提交政協全體會議討論……”

    簡練的文字背後,傳遞的是嚴謹的立法態度,是清新的民主之風……

    幾年後,中國立法史迎來一件開天闢地的大事:新中國要制定第一部憲法。它的出臺過程,已經銘刻在一代人的記憶之中——

    1953年1月,決定成立憲法起草委員會進行起草工作。

    1954年3月起,起草委員會對憲法草案初稿進行週密研究和討論,並組織各方面人士8000多人參加討論,至6月完成起草工作。

    1954年6月14日,中央人民政府決定把憲法草案公佈並在全民中討論,以便收集更廣泛的意見,再作修改後,提交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審查。在隨後的2個多月,全國共有1億5千多萬人參加這部國家根本大法的討論……

    不斷完善立法程序、忠實踐行人民民主——人民共和國成立之初形成的優良傳統,被改革開放新時期的中國立法者所繼承、弘揚——

    審議是立法程序中最重要的環節。20世紀80年代初以前,法律一般是一審通過。1983年3月,海上交通安全法草案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由於草案的一條規定在常委會會議上引起從未有過的激烈爭論,導致草案未能在當次會議上交付表決。

    這成為中國立法者完善審議程序的契機。1987年,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常委會議事規則,確立了法律草案“兩審制”。13年後,全國人大通過立法法,進一步確立了法律草案“三審制”,具有里程碑意義。

    1990年3月19日,出席七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預備會的代表驚奇地發現,桌上有一個文具盒大小的新裝置。電子錶決器首次進入人民大會堂,結束了最高國家權力機關舉手表決法律草案的歷史,補上了立法程序規範化的重要一環。

    2007年3月,全國人大高票通過物權法,創造了一部法律草案審議8次才獲通過的新紀錄。在近5年的審議過程中,圍繞意見紛紜的重大問題,全國人大常委會始終重視以各種方式聽取各方意見,從常委會到全國人代會,不斷刷新我國法律草案審議次數的紀錄,充分展示出中國立法過程中的民主含量,成為中國堅持民主立法、科學立法的典範……

    歷史,由人民共同書寫;立法,需人民共同參與。1982年憲法,行政訴訟法,集會遊行示威法,土地管理法,合同法……20世紀八九十年代,中國立法者共將10部法律草案全文公佈,向全民徵求意見。

    進入新的世紀,法律草案公開徵求意見變得更為常見。對於一部部關係自己切身利益的法律草案,人們或提筆寫信,或上網提交,向最高國家立法機關表達自己的看法——

    2001年1月,婚姻法修正案草案公佈,收到群眾來信3000多封;2005年7月,物權法草案公佈,收到各方意見11000多件;2008年4月,食品安全法草案公佈,人們提出意見1萬多件;2008年12月,社會保險法草案公佈,各界群眾提出意見和建議突破7萬件;而最受社會關注的勞動合同法草案,更是吸引近8萬人討論,收到意見19萬條,創造了中國立法史上的一項紀錄……

    從“常見”到“常態”,法律草案公開徵求意見又邁入一個全新的階段——“今後,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法律草案,一般都予以公開,向社會廣泛徵求意見……”2008年3月,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組成後的首次委員長會議,作出這一莊嚴承諾,受到社會各界高度評價。

    在繼承中弘揚,在發展中創新。中國立法者及時採用新興手段、不斷創新工作方式,把民主立法、科學立法提高到新的階段。

    這是制定法律的過程,更是踐行民主、發展民主的過程——

    2005年9月27日。北京西皇城根,全國人大會議中心。全國人大法律委、常委會法工委在這裡舉行個人所得稅起徵點聽證會。這是全國人大歷史上的首次立法聽證會。

    來自重慶的農民工吳志才,以清晰的陳述,完成了農民工與國家最高立法工作機關負責人的首次“面對面”。他給大家彙報每月“收支賬本”後,建議將個稅起徵點應定為2000元。雖然最終個稅起徵點只從1500元提到1600元,但這場聽證會的意義已遠遠超過這100元的調整額度……

    從一審制到三審制,從召開座談會到公開徵求意見,從立法聽證會到立法論證會,從通過網絡徵集意見到主動查閱博客文章和網絡跟帖了解觀點——數十年來,形式不斷創新;個中內涵,卻始終如一……

    這是中國立法的永遠追求。這是人民民主的生動實踐。

    這是任重道遠的歷史使命——

    目標指日可待,重任依然在肩。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如期形成,將為法治中國的宏偉大廈奠定基石,必將成為貫徹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嶄新起點

    2010年,實現立法工作總目標的關鍵之年。時間如此緊迫,任務依然繁重——

    1月1日,廣東佛山。面對農民工基本養老關係可以跨地區轉移這一重大惠民政策,甘肅籍農民工李安東卻對是否繼續繳納社保費用猶豫不決。因為,他還沒弄清這裡的社保能否與家鄉對接,自己回鄉後能否領到養老金……

    社會保險法草案有望給出解除“李安東式”困惑的答案。但是,這部已經審議三年多的法律依然沒有出臺。

    “社會保險法是社會法部門的支架性法律,儘管立法難度很大,也應該在2010年出臺,不能再延遲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鄭功成説。

    除社會保險法外,行政強制法、增值稅法和車船稅法、違法行為教育矯治法、涉外民事關係法律適用法,以及基本醫療衛生保健法、社會救助法等,都已納入立法計劃之中。它們的出臺,將為中國法律體系大廈搭建最後一批“支架”。

    實踐永無止境,立法步伐不停。距離形成中國法律體系的目標只在咫尺,而不斷完善、不斷發展、不斷豐富這一體系的任務已擺上日程——

    在民事法律方面,需要一部統一的民法典,其中人格權法等還沒有制定出來;在社會法律方面,需要一部統一的社會保障法;在行政法律方面,需要統一的行政法典,尚缺少行政程序法;與生態保護有關的法律也急需加強……

    除了制定法律,修改法律同樣任務繁重。統計顯示,近年我國立法機關修法的比例一直在不斷提高。確保法律隨社會發展而及時調整、修改,已經成為中國立法者的日常課題。

    “滯後”、“越權”、“打架”……有的法規與法律不相適應的現象引人關注。依法完善法規,使之不越權、不缺失、不滯後,成為立法者面臨的又一項任務。

    執法不嚴、違法不究、枉法徇私、監督乏力——這是目前法律施行中各方極為關注、群眾反映強烈的現象。

    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條文要寫在紙上,更要落實在行動中。”全國人大代表張忠厚説,國家司法機關、行政執法部門必須全面貫徹落實法律規定,真正做到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應進一步加強法律實施的監督,確保法律真正得到施行。

    法治,是一種理念、一種精神、一種文化,需要我們培育、弘揚——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法學家徐顯明指出,中國法律體系形成後,法治中國建設的重點應該轉向更高的層面:牢固樹立法治理念,追求法律至上、公平正義、尊重程序、保障人權;培育法治精神,使人們對法治形成信仰,變成靈魂的一部分;形成法治文化,使法治變成人們的生活方式。“當全社會都把法治當成一種生活方式的時候,法治中國就會形成。”

    偉大的目標,不可能一蹴而就。中國法律體系大廈的落成,是構建法治中國進程中的重要一步,更是邁向法治中國的嶄新起點……

    這是歷史的重任。這是人民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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