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利用價格總水平低位運行的有利時機,國家大力推進資源性産品價格和環保收費改革,取得積極進展。
(一)電價改革成效顯著。發電企業與大用戶直接交易試點工作取得實質性進展,明確放開20%售電市場,允許符合國家産業政策的大型工業用戶向發電企業直接購電。疏導電價矛盾,適當提高銷售電價,有升有降地調整了不同區域標桿上網電價。完善可再生能源發電價格政策,分資源區制定風電標桿上網電價。提高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標準,調整部分地區脫硫電價加價標準。優化銷售電價結構,加快城鄉各類用電同價、工商業用電同價步伐。規範電能交易價格行為,優化電力資源配置。
(二)水價改革取得積極進展。制定中央直屬和跨省水利工程水資源費徵收標準,規範水資源費徵收標準管理,研究完善農業水價政策。加強城市供水價格管理,明確水價調整的目標和具體要求。一些城市在水價調整過程中,嚴格成本審核,召開聽證會、做好低收入群體生活保障工作的基礎上,以調整污水處理費為主上調城市供水價格,污水處理費佔供水價格的比重進一步提高。部分省份實行工商用水同價。
(三)成品油、天然氣價格改革穩步推進。細化落實成品油價格和稅費改革方案的各項具體措施,制定發佈《石油價格管理辦法》。按照成品油價格和稅費改革方案確定的原則,5升3降共8次調整國內成品油價格,成品油定價新機制平穩運行,有力保障了國內的成品油市場供應。合理制定“川氣東送”天然氣和管道運輸價格政策。
(四)改革垃圾處理收費方式。南京、武漢和長沙等城市開展垃圾處理收費方式改革試點,實行垃圾處理費與水費合併收取,逐步探索建立方式科學、標準合理、監管規範、符合地方實際的垃圾處理收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