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11日電(記者南辰、鄒偉)于寧委員在全國政協十一屆五次會議第四次全體會議上代表全國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發言時,就提高我國刑事案件的律師參與率提出建議。
于寧委員説,調研表明近年來我國律師參與刑事訴訟的比例過低,全國刑事案件律師參與的比例不足30%,有的省甚至僅為12%。全國律師已超過22萬人,但2010年人均辦理刑事案件不足3件,有些省甚至不到1件,且其中還包括法律援助案件。這與我國法治社會建設的進程不相適應。
于寧委員建議:一、正確認識律師在刑事訴訟中的地位和作用。各級黨委、政府應在改善律師執業環境、加強律師隊伍建設等方面給予更多的關心和支持,提升律師參與刑事辯護的積極性。二、保障律師參與刑事訴訟享有和行使必要的權利,讓法律規定的律師權利能夠真正落到實處,讓律師的權利受到侵害時能夠依法及時得到救濟。三、建立完善證據開示制度。四、對追究辯護律師偽證罪設定特別程序。五、提高律師職業素養。六、優化法律援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