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11日電(記者陳菲、楊維漢、楊三軍)“開展保外就醫專項檢察,糾正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不當11872人。”11日,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向十一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報告工作時説。
近年來,一些監獄、看守所等監管場所被監管人非正常死亡、脫逃等監管事件,以及違法辦理減刑、假釋、保外就醫問題時有發生,使得刑罰執行的公平公正、監管安全穩定和被監管人合法權益保障受到廣泛關注。
“從這幾年各地開展的同步監督情況看,應當説成效還是明顯的。大部分不當或違法辦理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的情形,在監管單位提請、呈報環節就已被檢察機關發現並糾正。”最高檢監所檢察廳有關負責人説。
報告指出,去年檢察機關規範和加強派駐監管場所檢察室建設,推進與監管場所的執法信息聯網和監控聯網,對刑罰執行和監管活動中的違法情況提出糾正意見24075件次。
針對監管場所中存在的監管安全問題,最高檢連續部署開展了一系列法律監督活動。2011年5月,最高檢部署開展了歷時5個月的全國看守所械具和禁閉使用情況專項檢察活動。同時,還對被監管人死亡檢察工作進行全面規範,出臺了相關規定,詳細規範了被監管人死亡檢察的內容、方法和程序。
“通過我們和相關各方的共同努力,全國監管場所的安全工作取得了非常明顯的成效。”最高檢監所檢察廳負責人説。
目前,全國派駐檢察室有61.8%與監管單位實現了信息聯網,有35%建成了檢察專線網支線,有43%的駐看守所檢察室建成監控聯網並具有獨立存儲功能,實現了對監管場所的動態監督。
報告顯示,2012年檢察機關將加強派駐監管場所檢察工作,健全刑罰變更執行同步監督機制,促進刑罰執行和監管活動依法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