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19日電 新華社受權于19日全文播發《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和《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十一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3月14日表決通過了關於這兩個報告的決議,批准了這兩個報告。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從五個方面對2012年的工作作出安排:一要著力發揮審判職能,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二要著力深化司法改革,努力讓改革成果切實惠及人民群眾;三要著力加大隊伍建設力度,進一步提高法院隊伍整體素質;四要著力解決基層存在的問題,不斷提高人民法院基層建設水平;五要著力完善接受監督機制,促進司法公正。
《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從六個方面對2012年的工作作出安排:一要積極服務和保障經濟社會科學發展;二要切實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和諧穩定;三要加大查辦和預防職務犯罪工作力度;四要加強和改進對訴訟活動的法律監督;五要全面加強檢察隊伍建設和基層基礎建設;六要更加自覺接受人大監督、民主監督和社會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