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靠加大投入、二靠落實責任
——人大代表談校車安全
新華社北京3月5日專電(記者葛素表、淩軍輝、仇逸)“確保校車安全的核心有兩條:一是加大投入,二是落實責任。”長期關注教育的民盟中央常委沈志剛代表説,現在國家加大了教育投入,但地區不平衡還很嚴重,很多農村地區的教育經費嚴重不足,轉移支付的力度還有待加強。還有些地方缺乏校車管理意識,光三令五申不行,要靠體制機制,落實責任。
全國人大代表、江蘇省教育廳廳長沈健表示,近年來,國家和地方提高了校車安全標準,在提升車輛安全性能的同時,勢必增加了校車的設計、製造和運營成本。“如何鼓勵原本按訂單數量小規模生産的客車企業加大投入,設計和製造高水平校車?如何在生源分散的廣大農村全面推廣和運營符合國家標準的校車?是亟待探討的問題。”
“確保校車安全離不開市場行為,但財政必須補貼。”沈健説,購買校車及以後的維護、營運,這種量大面廣的事情需要市場化解決,但財政必須補貼,比如昆山模式,家長每個學期出200元,200元以上的則由政府補貼。
當前,校車安全事故主要發生在農村和偏遠山區,除了車況路況差、駕駛員素質不高外,超載嚴重、管理不善是重要因素。不少人大代表指出,校車安全管理涉及教育、公安、交通等多個部門,要明確日常管理職責、落實責任主體,不能出事的時候心疼,沒事的時候淡定。
全國人大代表、江蘇省淮陰中學校長張元貴呼籲,搞好校車安全工作一定要明確責任主體。
“校車管理,責任不全在校長。”張元貴説,除了政府、學校要負起校車安全的責任外,相關部門也必須加強專業管理,比如對校車的車況、駕駛員培訓、年檢、核載、限速、規定線路等工作,要由交管和交通部門來管。此外,學校還要跟社區、鄉村一起,在校車接送過程中共同把安全管好。
“只有各方都盡到責任,才能讓孩子們安全上學、放學。”張元貴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