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協提案
政協提案是政協的參加單位和委員向政協全體委員會議或常務委員會提出的,經提案審查委員會或提案委員會審查立案後交付有關單位辦理的書面意見和建議。
政協提案是政協的參加單位和委員特有的一項民主權利。每件提案均需經過提案委員會按提案工作條例的有關要求審查立案才能成立,是一種有組織的行為,具有嚴肅性;對所反映的問題需進行科學論證分析,具有科學性;需有可操作的具體建議,具有可行性。提案的辦理有專門的機構負責,有一套規範的工作程序,要求件件有著落,案案有答覆。
根據政協全國委員會提案工作條例的規定,提出提案一般有四種形式:一是政協委員可以個人或者聯名方式提出提案。二是政協全體委員會議期間可以小組或者聯組名義提出提案。三是參加政協的各黨派和人民團體,可以本黨派、團體名義提出提案。四是政協各專門委員會可以本專門委員會名義提出提案。
※ 政協大會發言
政協大會發言是政協的參加單位和委員在全體會議和常委會議期間履行職能的主要形式之一。通過大會發言對國家大政方針和重要問題進行討論,提出建議和批評。
大會發言分為口頭髮言和書面發言。每次政協全體會議期間,一般安排二至三次大會口頭髮言,常委會議期間一般安排一次口頭髮言。未安排口頭髮言的,以書面材料發全體會議或常委會議與會人員。發言內容堅持嚴肅性、科學性、可行性,做到有根據、有分析、有建議;直入主題、言簡意賅、層次分明;語言宜生動、有感染力,不講空話、套話,杜絕講假話,引用資料和數據應準確並註明出處。
根據政協全國委員會大會發言工作規則的規定,大會發言的提出方式有:政協各參加單位可以本黨派、團體、界別名義提出;政協各專門委員會可以本專門委員會名義提出;政協委員個人可以個人名義或者若干人聯名方式提出;全體會議和常委會議期間,可以小組或者若干小組聯組名義提出。
※ 政協委員視察
委員視察是指在政協全體會議閉會期間,組織委員深入實際、深入基層、深入現場,對黨和國家重大方針政策的貫徹落實,對經濟社會發展中重大項目的規劃建設,對人民群眾普遍關注的重大問題的研究解決,進行巡視察看,咨政建言,反映社情民意,開展民主監督。
根據政協全國委員會委員視察工作條例的規定,視察的主要內容包括國家憲法、法律和法規的實施以及重大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情況;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重大成就;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生活中的重要問題;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工作情況。視察的組織形式主要有常委視察團、委員視察團、委員界別視察團。
視察過程包括聽取情況介紹、實地考察、座談、與地方黨政領導交換意見。視察團在集思廣益的基礎上形成視察報告,提交政協常委會議審議,並報送中共中央和國務院。對視察過程中發現的一些重要情況或産生的重要建議,可以提案、信息形式或通過信訪渠道反映給有關部門。
※ 政協專題調研
專題調研是政協委員深入實際、聯絡群眾、了解黨和國家方針政策貫徹落實情況並收集和反映社情民意的重要途徑和有效方法,是委員參政議政的必要準備和重要的基礎性工作。
根據政協全國委員會關於加強和改進專題調研工作的意見規定,專題調研以政協的專門委員會為依託,以課題為紐帶,圍繞黨和國家的中心工作,有重點地開展專題調查研究,進行充分論證,形成意見建議,為政協履行職能提供堅實基礎和保證條件。
專題調研能夠將各民主黨派、人民團體和界別的力量聯合起來,把委員的積極性調動起來,把各方面的智慧凝聚起來,已經成為推動和活躍政協全局工作的重要基礎。專題調研以課題帶動所形成的廣泛聯絡和凝聚作用,有利於形成寬鬆包容的民主氛圍,綜合體現政協的統一戰線性質,充分發揮政協的特殊優勢,促進大團結大聯合。在專題調研基礎上形成的建言獻策意見,更加切合實際,可以為黨和國家的科學民主決策提供重要參考依據。
※ 政協反映社情民意信息
反映社情民意信息是政協的各參加單位和各專門委員會、政協委員、各民主黨派和工商聯成員及無黨派人士,圍繞國家大政方針和事關改革發展穩定的重大問題、事關群眾切身利益的突出問題,通過政協專門渠道向中共中央、國務院及中央國家機關有關部門反映重要情況、提出意見建議。
反映社情民意是政協的一項經常性、基礎性工作,貫穿于政協履行職能的各個環節,體現于委員發揮作用的各個方面。政協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同黨和國家事業發展全局密切相關,在完善黨和國家社會輿情匯集分析機制中有獨特作用。通過政協專門渠道自下而上、準確規範、快捷暢通地反映社情民意,將政協信息直接送達黨政機關,可以起到“直通車”的作用。
根據政協全國委員會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條例及有關意見的規定,反映社情民意應抓住重點,體現特色,真實準確,講求實效。要注意體現黨派性、界別性、咨政性,注重發現和反映具有苗頭性、傾向性的問題,提出富於前瞻性、建設性的意見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