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7日電(記者孫鐵翔、華春雨)周漢民委員在全國政協十二屆一次會議第二次全體會議上發言時説,國家一直在整頓亂收費,但亂收費現象並未根本改觀,必須把收費權力關進制度籠子。
周漢民委員説,有人提出,全國一年僅公路罰款就達3000億元,很大一部分是不合理收費。有企業反映,小企業的營業稅是3%—5%,而小微文化企業繳納文化基金一項收費就是3%,至於像房地産這樣的行業,收費項目更是多達數十項。究其原因,根源在於有授權、無監督:收費慾望被放縱,收費範圍被不恰當放寬,收費時間被延長,收費用途被改變,收費監督被漠視,收費權限被外包。
周漢民委員建議,就短期而言,迫切需要對亂收費嚴格限制,限量、限責、限權、限用、限時。就中長期而言,要建立公開、公平、透明、完善的收費法規制度體系,行政收費法亟待出臺,同時要建立收費許可授權的多元評價體系和收費使用評價制度,完善企業和公民申訴制度,設立收費負擔指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