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8日電(記者曹健)“今天是婦女節,這個提案是我送給廣大農村婦女的一件禮物。”全國政協委員、農工黨寧夏區委會主委戴秀英建議,農村婦女土地權益受侵害問題應進一步引起重視。
“令人痛心的是,在一些地方,農村婦女土地承包權益受侵害問題仍沒有得到根本解決。”戴秀英舉例説,有的地方婦女出嫁或者離婚、喪偶即被收回承包地,有的地方土地被徵後少給或者不給婦女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償費,有的地方用村規民約、村民會議等形式限制甚至剝奪婦女的集體經濟組織收益分配權。
土地權益是農村婦女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戴秀英建議,進一步完善相關法律,把保護農村婦女土地權益落到實處。最高人民法院應出臺審理涉及農村婦女土地權益糾紛案件的相關司法解釋,界定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並對農村出嫁女、離婚和喪偶婦女、招婿女、未婚婦女等的土地權益及相關利益受到侵害時如何得到司法救濟做出具體規定,為人民法院解決此類糾紛提供更具有操作性的法律依據。
依法規範村規民約,戴秀英説,對於與國家法律相抵觸的村規民約要及時責令其糾正,對於損害農村婦女土地權益的案件要主動解決,及時化解矛盾。上一級政府對於基層政府不作為的行為,應採取必要的行政手段,督促其改正。
“讓廣大婦女參與到基層決策中去,這對於保障農村婦女權益非常關鍵。”戴秀英説,應進一步明確落實村民委員會、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代表大會中婦女佔有一定的比例的規定,保證婦女在農村重大事項決策中的參與權,進而暢通婦女利益訴求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