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10日電(記者趙超、霍小光)根據10日披露的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國務院將重新組建國家海洋局,推進海上統一執法。
我國現行海上執法力量分散,重復檢查、重復建設問題突出,執法效能不高,維權能力不足。為加強海洋資源保護和合理利用,維護國家海洋權益,有必要整合海上執法力量。
方案提出,將現國家海洋局及其中國海監、公安部邊防海警、農業部中國漁政、海關總署海上緝私警察的隊伍和職責整合,重新組建國家海洋局,由國土資源部管理。主要職責是,擬訂海洋發展規劃,實施海上維權執法,監督管理海域使用、海洋環境保護等。國家海洋局以中國海警局名義開展海上維權執法,接受公安部業務指導。
為加強海洋事務的統籌規劃和綜合協調,方案提出,設立高層次議事協調機構國家海洋委員會,負責研究制定國家海洋發展戰略,統籌協調海洋重大事項。國家海洋委員會的具體工作由國家海洋局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