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3月10日披露的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國務院將組建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方案提出,將食品安全辦的職責、食品藥品監管局的職責、質檢總局的生産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工商總局的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整合,組建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主要職責是,對生産、流通、消費環節的食品安全和藥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實施統一監督管理等。將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相應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隊伍和檢驗檢測機構劃轉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保留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具體工作由食品藥品監管總局承擔。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加挂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牌子。同時,不再保留食品藥品監管局和單設的食品安全辦。這是食品藥品監管局外景(3月10日攝)。(新華社記者 陳曄華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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