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13日電(記者崔清新、趙超)記者從13日召開的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主席團第四次會議獲悉,到3月11日大會規定的議案截止時間,全國人大代表共提出議案401件,其中有關立法方面的393件,監督方面的5件,其他方面的3件。
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副秘書長王萬賓受大會秘書處委託,就本次會議代表所提議案的處理意見作報告。他説,這401件議案中,以代表團名義提出的議案有7件,30名以上代表聯名提出的議案有394件。
王萬賓説,今年代表提出的議案有三個特點:一是絕大多數議案為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立法案。二是議案內容涉及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五位一體總佈局的各個方面。三是議案文本比較規範。
王萬賓説,大會秘書處對代表議案逐件進行了認真分析研究,認為沒有需要列入本次會議審議的議案,建議本次會議結束後,將代表議案分別交付全國人大有關專門委員會審議。有關專門委員會經審議後,分別依法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審議結果的報告,報告經常委會審議通過後印發十二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