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各代表團開始醞釀協商新一屆國家機構組成人員人選
新華社北京3月13日電 出席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的各代表團,從13日上午開始醞釀協商新一屆國家機構組成人員人選。
新一屆國家機構組成人員人選名單是由中共中央向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主席團推薦的。12日下午舉行的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主席團第三次會議上,受中共中央委託,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書記處書記、大會主席團常務主席劉雲山就中共中央向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主席團推薦的新一屆國家機構組成人員人選名單作了説明。
根據憲法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組織法的規定,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將選舉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副委員長、秘書長、委員,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最高人民法院院長,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主席團第三次會議經過表決,決定將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副委員長、秘書長、委員人選,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人選,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人選,作為主席團提名,提交各代表團醞釀協商。13日,各代表團醞釀協商了上述人選。
根據法律規定,國務院總理的人選,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提名,提請大會決定任命;國務院副總理、國務委員、各部部長、各委員會主任、中國人民銀行行長、審計長、秘書長的人選,由國務院總理提名,提請大會決定任命;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副主席、委員的人選,由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提名,提請大會決定任命。
根據大會日程,14日,各代表團將醞釀國務院總理、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副主席、委員的人選;醞釀協商最高人民法院院長、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的人選。15日,各代表團醞釀國務院副總理、國務委員、各部部長、各委員會主任、中國人民銀行行長、審計長、秘書長的人選。
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將於14日至16日,選舉和決定任命新一屆國家機構組成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