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14日電(記者蘇曉洲)近年來,各種“商業間諜”活動猖獗,很多科研機構和企業深受其害。全國人大代表朱建民在今年兩會上指出,立法缺位和地方保護是我國商業秘密頻繁失守的根本原因,需要通過專門立法、強化地方和職能部門行政責任來真正加以保護。
全國人大代表朱建民介紹,近年來,競爭對手通過竊取、非法購買技術侵犯商業秘密,是知識産權保護領域的重災區。以曾榮獲國家技術發明一等獎、國家科技進步二等獎的戰略性合成新材料——己內酰胺及生産成套技術為例,就被人通過高薪挖人、盜竊技術等不法手段獲取相關技術圖紙並投資建廠,嚴重損害了原創單位和科研人員的合法利益。
朱建民指出,商業機密失竊屢發的主要原因,在於我國迄今沒有一部針對商業秘密保護的法律,而散見於其他法律條文中的司法規範,對技術秘密保護介入有限。舉證難、立案難、保護難加上地方保護主義從中作梗,導致我國商業秘密案件審理難、原告勝訴率低,“商業間諜”有恃無恐。
朱建民在本次兩會上提交建議,國家應正視商業秘密保護的現實困局,儘早出臺專門商業秘密保護法並修訂刑法相關規定,加大侵權人證明責任、降低入罪門檻和提高懲戒力度。此外,國家還應責成地方政府和職能部門加大行政執法力度,通過出臺行政執法操作細則、整合執法資源和查處地方保護主義,對商業秘密形成全方位的法律和行政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