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16日電(記者徐松、王博)“我國中東部地區自然保護地覆蓋率大部分不足5%,這是2013年1月份該區域大規模爆發霧霾天氣的重要成因之一。”在全國人大代表、蘭州大學校長、中國工程院院士周緒紅領銜的“關於制定《自然保護地法》的議案”上,醒目地寫明這樣一句話。
“這是專家們研究分析得出的結論。”周緒紅説,高速經濟發展以犧牲生態環境為代價,已使我國生態安全受到嚴重威脅。同時,很多自然保護地得不到有效管理和保護,難以發揮其生態系統服務功能。有些重要的生態區域沒有建立自然保護地,即使已建立的自然保護地,有些由於管理薄弱和經費短缺,也正在遭受越來越嚴重的破壞,如非法獵捕、濫砍濫伐、過度放牧、外來物種入侵、保護地內非法耕作或土地徵用、污染、過度發展旅遊業等,保護地內生物多樣性的喪失還在繼續。
周緒紅表示,自2004年開始,我國已經著手起草了第一版《自然保護地法》(草案),並先後更名為《自然保護區域法》(草案)和《自然遺産保護法》(草案)。
“《自然遺産保護法》(草案)涵蓋面太窄。”周緒紅説,只覆蓋了國家級風景名勝區和國家級自然保護區,佔我國保護地總數不到10%,大量其他自然保護地得不到有效保護。在管理體制和監督體制上也存在一系列問題,亟待做出重大改進和完善。因此,應該將《自然保護地法》單獨立法才能全面、有效保障我國最基本的生態安全底線。
周緒紅的議案後,附著一份完整詳實的《自然保護地法》專家建議稿。“這是來自生態保護、法律、管理、政策研究、基層保護地管理單位、公民社會建設等不同領域的專家共同研究的成果。為自然保護地立法條件成熟且時機恰當。”周緒紅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