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是重大的民生問題,關係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關係社會和諧穩定。黨中央、國務院對此高度重視,近年來制定實施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各地區、各有關部門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通力配合,關口前移,深入開展食品安全重點領域的集中整治,消除了一大批安全隱患,對不法分子重拳出擊;完善相關法規、標準和生産經營許可、問題食品召回等監管制度,推動建立食品安全誠信體系,強化了食品安全的制度保障;加強食品安全檢驗檢測體系、監管執法隊伍、技術裝備、應急處置體系建設,提升了食品安全監管能力;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構和信息通報、聯合執法等協調聯動機制,形成了食品安全工作合力;加強宣傳教育,正確把握輿論導向,營造了人人關心、人人維護食品安全的社會氛圍。在各有關方面的共同努力下,食品安全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初步遏制了食品安全事件多發頻發勢頭,全國食品安全形勢總體穩定向好。但當前我國食品安全的基礎仍然薄弱,違法違規行為時有發生,制約食品安全的深層次問題尚未得到根本解決。隨著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人民群眾對食品安全更為關注,食以安為先的要求更為迫切,全面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已成為我國經濟社會發展中一項重大而緊迫的任務。
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指導思想是: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從維護人民群眾根本利益出發,進一步加強對食品安全工作的組織領導,完善食品安全監管體制機制,健全政策法規體系,強化監管手段,提高執法能力,落實企業主體責任,提升誠信守法水平,動員社會各界積極參與,促進我國食品安全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總體要求是:堅持統一協調與分工負責相結合,嚴格落實監管責任,強化協作配合,形成全程監管合力。堅持集中治理整頓與嚴格日常監管相結合,嚴厲懲處食品安全違法犯罪行為,規範食品生産經營秩序,強化執法力量和技術支撐,切實提高食品安全監管水平。堅持加強政府監管與落實企業主體責任相結合,強化激勵約束,治理道德失范,培育誠信守法環境,提升企業管理水平,夯實食品安全基礎。堅持執法監督與社會監督相結合,加強宣傳教育培訓,積極引導社會力量參與,充分發揮群眾監督與輿論監督的作用,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重點工作:(1)健全食品安全監管體系。認真做好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的組建工作,加強綜合協調,完善監管制度,優化監管方式,強化生産經營各環節監管,形成相互銜接、運轉高效的食品安全監管格局。健全食品安全工作機制,強化屬地管理責任和基層工作體系。(2)嚴格食品安全監管。深入開展食品安全治理整頓,規範生産經營秩序。依法嚴厲打擊食品安全違法犯罪行為,確保對犯罪分子刑事責任追究到位。加強食用農産品和食品生産經營監管,建立健全嚴格的食品退市、召回和銷毀管理制度。繼續深化專項整治。在鞏固現有成果的基礎上,深入分析食品安全形勢,繼續抓住“地溝油”、“瘦肉精”、乳製品、食品非法添加等群眾關心的重點、難點和熱點問題,持續開展集中治理整頓,堅決取締“黑工廠”、“黑作坊”和“黑窩點”,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風險隱患,努力讓群眾吃得放心、安全。各有關部門要強化日常監管,督促企業自覺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的責任,積極開展食品安全責任強制保險制度試點,發揮市場機制在強化食品安全中的作用。要加強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工作,健全統一高效的風險監測工作機制。(3)嚴格落實生産經營者主體責任。食品生産經營單位依法履行食品安全主體責任,配備專、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建立健全並嚴格落實進貨查驗、出廠檢驗、索證驗票、購銷臺賬記錄等各項管理制度。規模以上生産企業和相應的經營單位要設置食品安全管理機構,明確分管負責人。食品生産經營單位要保證必要的食品安全投入,建立健全質量安全管理體系,不斷改善食品安全保障條件。要嚴格落實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制度,向社會公佈本單位食品安全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及時。進一步健全食品行業從業人員培訓制度,食品行業從業人員必須先培訓後上崗並由單位組織定期培訓,單位負責人、關鍵崗位人員要統一接受培訓。食品企業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負首要責任,企業質量安全主管人員負直接責任。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檔案,及時向社會公佈食品生産經營者的信用情況,為誠信者創造良好發展環境,對失信行為予以懲戒。(4)加強監管能力建設。充實和強化基層監管執法力量,加強法律法規、業務技能、工作作風教育培訓,提高執法水平。完善食品安全標準體系和風險監測評估體系,提高檢驗檢測和應急處置能力。加強食品安全標準制修訂工作,儘快完成現行食用農産品質量安全、食品衛生、食品質量標準和食品行業標準中強制執行標準的清理整合工作,加快重點品種、領域的標準制修訂工作,充實完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體系。各地區要根據監管需要,及時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標準。鼓勵企業制定嚴於國家標準的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健全各級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加強預案演練,完善應對食品安全事故的快速反應機制和程序。加強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體系建設,提高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決策能力。加強應急隊伍建設,強化應急裝備和應急物資儲備,提高應急風險評估、應急檢驗檢測等技術支撐能力,提升事故響應、現場處置、醫療救治等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水平。制定食品安全事故調查處理辦法,進一步規範食品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程序。(5)完善食品安全政策法規,著力解決違法成本低的問題。落實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加大行政問責力度。行政執法、監察及政法部門要堅持加強協調配合,加大打擊力度,嚴肅懲處食品安全領域的違法犯罪、腐敗、瀆職等行為,斬斷非法利益鏈,讓違法者付出高昂代價。(6)動員全社會廣泛參與,構建群防群控工作格局。大力推行食品安全有獎舉報。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及食品安全知識,充分調動人民群眾參與食品安全治理的積極性主動性,形成強大合力。
要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組織領導。地方各級政府要把食品安全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主要負責同志親自抓,切實加強統一領導和組織協調。要認真分析評估本地區食品安全狀況,加強工作指導,及時採取有針對性的措施,解決影響本地區食品安全的重點難點問題和人民群眾反映的突出問題。要細化、明確各級各類食品安全監管崗位的監管職責,主動防範、及早介入,使工作真正落實到基層,力爭將各類風險隱患消除在萌芽階段,守住不發生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的底線。國務院各有關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加強對地方的監督檢查和指導。要嚴格責任追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責任制,上級政府要對下級政府進行年度食品安全績效考核,並將考核結果作為地方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地方在文明城市、衛生城市等評優創建活動中實行一票否決。完善食品安全責任追究制,加大行政問責力度,加快制定關於食品安全責任追究的具體規定,明確細化責任追究對象、方式、程序等,確保責任追究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