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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安全生産工作有哪些新舉措?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3年03月29日 09時55分   來源:國研室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安全生産工作,始終堅持把安全生産作為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重要內容,實施了一系列重大戰略舉措,著力解決制約安全生産的現實突出問題和深層次矛盾,連續開展“安全生産年”活動,突出抓難點,年年有重點,保持了工作的連續性、穩定性、實效性。各地區、各部門和各單位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強化安全生産管理和監督,狠抓安全生産責任措施的落實,安全生産形勢實現了持續穩定好轉。

    五年來,通過各方面不懈努力,全國安全生産形勢呈現“三個大幅下降、一個明顯提升”的特點:一是事故總量大幅下降。全國各類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分別下降33.4%和29.1%,實現連續五年“雙下降”。2008年事故死亡人數首次降到10萬人以下,2009年、2010年分別降到9萬、8萬人以下,最近兩年又進一步下降到7萬人左右,2012年死亡人數降為7.1983萬人。二是重特大事故大幅下降。重大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分別下降27.8%和29.5%,特別重大事故下降66.7%和72.2%。三是主要相對指標大幅下降。億元國內生産總值事故死亡率、工礦商貿十萬就業人員事故死亡率、道路交通萬車死亡率、煤礦百萬噸死亡率,分別下降66%、46%、51%和75%。四是安全生産整體水平明顯提升。各省(區、市)和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的事故死亡人數下降幅度均超過10%,其中山西、內蒙古、吉林、黑龍江、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南、四川、貴州、重慶、寧夏等13個省(區、市)降幅超過30%,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江蘇、浙江、湖北、貴州、雲南、重慶等10個省(區、市)重特大事故起數降幅超過50%;重點行業領域安全狀況持續好轉,特別是煤礦、交通事故下降幅度較大,2012年在全國煤炭産量比2007年增加12億噸、增長47%的情況下,煤礦事故死亡人數由2007年的3786人降到1384人,下降63%以上;在全國機動車保有量增長50%、達到2.4億輛的情況下,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數由2007年的81649人降到59997人,下降26.5%。

    雖然近年來的安全生産工作取得了顯著成績,積累了許多寶貴的經驗,但是必須充分認識當前安全生産工作的艱巨性和複雜性,安全生産形勢依然嚴峻;必須清醒認識到我國正處於工業化、城鎮化加快發展進程中,仍處在生産安全事故易發多發的特殊時期,絕不能有絲毫麻痹;安全生産領域仍然存在一些突出問題,一些企業盲目追求經濟效益,忽視安全生産,安全制度不健全,安全投入欠賬多,現場管理不嚴格。違章指揮、違規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現象時有發生,非法違法生産經營現象在一些企業仍然存在。打非治違措施執行不夠嚴。個別地區、部門和企業開展“打非治違”專項行動不深入。一些地方安全監管體系不完善,部門聯合執法機制不健全,基層安全監管執法力量不足,對重點行業領域監督檢查不力,安全監管存在漏洞和薄弱環節,有的甚至失職瀆職、縱容包庇,致使一些企業“以包代管”、超載超限、違規建設及停業整頓擅自恢復生産等行為屢禁不止。這些問題應引起高度重視,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予以解決。

    做好2013年安全生産工作,總的要求是: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大力實施安全發展戰略,堅持依法治理,深化“打非治違”,強化科技支撐,夯實安全基礎,在預防和治本上下更大功夫,進一步減少事故總量,有效防範和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促進全國安全生産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創造良好的安全生産環境。

    (一) 全面落實安全生産責任,進一步加強安全管理和監督。要繼續強化企業主體責任、政府和部門監管責任、屬地管理責任,絕不能出現安全生産責任“真空”。各類企業必須嚴格執行法規標準和規程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健全安全管理機構,加強班組安全建設,強化員工安全意識培訓教育,提高安全防範能力。地方各級政府必須認真落實行政首長負責制和“一崗雙責”制度,強化安全生産政績業績考核。有關部門要切實履行綜合監管、專業監管和行業管理職責,制定完善有利於安全生産的政策措施,並確保落實到位。

    (二) 突出重點行業領域,深化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要認真落實道路交通安全各項規定,強化車輛、道路的安全管理,嚴格安全準入,嚴查違法行為,加快公路安全保障工程建設。加大煤礦瓦斯綜合治理力度,繼續抓好小煤礦整頓關閉攻堅,著力加強煤礦建設安全管理,嚴防瓦斯、透水等事故發生。認真組織開展金屬非金屬礦山整頓工作,著力解決事故多發問題。深化建築施工安全整治,嚴厲打擊違法分包轉包等不法行為。繼續深入開展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鐵路和水上交通、特種設備、消防和冶金等領域安全專項整治,加強風險預控管理,強化職業危害防治。

    (三) 嚴格安全監管執法,深入開展“打非治違”行動。要加強安全監督檢查,加大執法力度,突出重點行業、重點企業,突出重要崗位、關鍵環節,務求實效。要進一步強化“打非治違”工作力度,督促落實“四個一律”措施。要通過開展專項執法、集中整治、異地監察以及群眾舉報等行之有效的方式,促進“打非治違”行動深下去、打擊準、治理嚴。要加強重大事故和典型事故的掛牌督辦,嚴格查處事故瞞報、遲報行為,嚴肅追究事故責任,繼續開展安全生産責任落實情況專項監察,注重用事故教訓推動工作。

    (四) 強化科技支撐作用,不斷提高安全保障和應急救援水平。建立完善産學研用相結合的安全技術創新體系,儘快啟動國家科技支撐計劃重點科研項目,大力推進安全監管信息化建設。要進一步加強救援能力建設,健全完善應急救援協調聯動機制,加快專業化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大力改善應急救援裝備,加強空中救援力量建設,完善應急物資儲備體系,提高應急處置效率。

    (五) 夯實安全生産基礎,著力構建安全防範體系。加快推進安全生産法等法律法規的修訂制定,進一步健全完善法規標準體系。大力加強安全生産標準化建設,切實搞好崗位達標、專業達標和企業達標。貫徹執行加強安全培訓的有關規定,重點加強高危行業和一線員工的安全培訓。繼續推進安全文化創建工作,加強安全公益宣傳。嚴格規範事故信息發佈工作,及時、準確公佈事故信息和調查處理進展情況,主動接受群眾和輿論監督。

    (六) 切實轉變工作作風,狠抓各項工作措施落實。要認真執行中央關於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絡群眾的八項規定,牢固樹立宗旨意識,堅決克服作風漂浮、管理鬆懈、工作不紮實的問題,加強調查研究,深入基層、深入現場,做到第一時間發現問題、解決問題,防止推諉扯皮、久拖不決。要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維護安監隊伍執法為民的良好形象。要繼續關心愛護基層安監幹部,保護他們的工作熱情,不斷提高監管執法隊伍的凝聚力、創造力和戰鬥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