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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3年03月29日 10時03分   來源:國研室

    一、促進就業成效顯著

    一是進一步健全具有中國特色的就業政策體系,充分發揮政策效力。探索建立了就業工作應急處理機制,形成了一整套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的政策體系。五年累計投入就業專項資金1973億元。二是探索推進城鄉統籌就業,營造公平就業環境。進一步打破城鄉壁壘,著力優化農村勞動力進城就業環境。開放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免費為農村勞動者提供就業服務。大規模組織實施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計劃、陽光工程等培訓項目。三是鼓勵支持創業,促進以創業帶動就業。加大了創業推進工作力度,進一步完善金融、稅收等各項扶持政策,強化創業培訓實效,健全“一條龍”創業服務體系,鼓勵更多勞動者創業和帶動更多勞動者就業。四是大力開展職業培訓,不斷提升勞動者就業能力。基本建立了以就業前培訓、再就業培訓、在職培訓和創業培訓為主要形式的職業培訓制度,初步形成以企業為主體、技工院校等職業院校為基礎、各類培訓機構積極參與的職業培訓體系。五是強化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建設和制度建設。基本形成覆蓋城鄉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建立了公共就業服務制度。初步建立覆蓋全國的就業信息監測平臺,開通全國招聘信息公共服務網,推動就業信息全國聯網。積極促進高校畢業生、農民工等重點群體就業。2008年至2012年,全國城鎮新增就業5800多萬人,年均比上一個五年期多增加130萬人。城鎮登記失業率始終保持在4.3%以下的較低水平。3140萬高校畢業生初次就業率達到70%以上,年底總體就業率達到85%以上。2008年至2011年,我國第一、二、三産業就業人員比重由39.6:27.2:33.2調整為34.8:29.5:35.7,第一産業就業比重明顯下降,第二、三産業就業比重繼續上升。

    二、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取得重大進展

    一是制度建設取得突破性進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以下簡稱新農保)和城鎮居民養老保險(以下簡稱城居保)等重要制度先後建立,實現了由單位和家庭保障向社會保障、由覆蓋城鎮職工向覆蓋城鄉居民、由單一保障向多層次保障的根本性轉變。二是覆蓋範圍迅速擴大。2012年,全國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的參保人數分別達到3.04億人、5.36億人、1.52億人、1.90億人、1.54億人,比2007年分別增長50.9%、140.2%、30.7%、56.0%、98.6%。2012年,新農保和城居保參保人數達到4.84億人。三是保障水平穩步提高。五年來,各級財政對5項社會保險的投入累計達到14722.4億元,其中中央財政支出10245.34億元。2005年至2012年連續8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2012年全國企業退休人員人月均基本養老金達到1721元,是2007年的1.86倍。逐步提高基本醫療保險報銷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額,失業、工傷、生育保險待遇明顯提高。四是社會保險基金規模不斷擴大。2012年,城鎮5項社會保險基金收入、支出和累計結余分別達到2.85萬億元、2.21萬億元和3.53萬億元,分別是2007年的2.63倍、2.80倍和3.14倍。五是妥善解決歷史遺留問題。中央財政安排資金,幫助地方將關閉破産國有企業未參保退休人員、其他關閉破産企業退休人員和困難企業職工、國有企業“老工傷”人員等群體納入社會保險。六是社會保障公共服務體系初步形成。形成了以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為主幹、以銀行及各類定點服務機構為依託、以街道和鄉鎮勞動保障工作平臺為基礎的社會保障管理服務組織體系和服務網絡,並逐步向社區、行政村延伸。

    三、新一輪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取得重大階段性成效

    一是全民基本醫保制度框架全面建成。職工醫保、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三項基本醫保參保人數超過13億,覆蓋率達到95%以上。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政府補助標準從2008年的每人每年80元提高到2012年的240元,政策範圍內住院費用報銷比例從50%左右提高到75%左右。二是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和基層運行新機制初步建立。推動基本藥物零差率銷售覆蓋全部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基層藥品價格比制度實施前平均下降30%左右。基層機構開始轉軌到維護公益性、調動積極性、保障可持續的運行新機制。三是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進一步健全。中央投資630多億元,支持了3.3萬多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建設,基本實現村村都有衛生室、鄉鄉都有衛生院、每個縣都有達標縣級醫院、每個街道都有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目標。四是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水平明顯提高。向全體城鄉居民免費提供10類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標準城鄉統一、逐年提高,從2009年全國人均15元提高到2012年的25元。實施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累計受惠人群近2億人。衛生發展模式從重疾病治療向全面健康管理轉變。人均期望壽命達到75歲。五是公立醫院改革試點有序推進。在17個國家試點城市、37個省級試點城市、超過2000家公立醫院開展試點,探索政事分開、管辦分開、醫藥分開、營利性與非營利性分開的具體實現形式。

    四、社會救助事業實現新跨越

    一是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覆蓋城鄉。截至2012年底,全國共有城鄉低保對象7500萬人左右,約佔總人口的5.6%,基本實現應保盡保。全國平均低保標準城市每人每月330元、農村每人每年2068元,分別比2007年增長80.9%和146.2%;人均月補助水平城市244元、農村109元,分別比2007年增長137.6%和180.9%。二是農村“五保”供養順利推進。累計投入中央集中的福彩公益金9億元,帶動地方投入近90億元,先後新建、改擴建“五保”供養服務機構4676所。截至2012年底,全國有“五保”供養對象545.9萬人;全國集中供養標準為年人均4061元,分散供養標準3008元,分別比2007年增長了107.9%和110.1%。三是醫療救助快速發展。醫療救助制度覆蓋人群由低保對象、農村“五保”供養對象延伸至重度殘疾人和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患者、老年人等低收入群眾;救助模式由單一的住院救助發展為住院、門診、資助參保參合、二次救助、重特大疾病救助等多種方式相結合;服務方式從“醫前墊付、醫後報銷”轉向“隨來隨治、隨結隨走”的一站式即時結算。四是臨時救助作用初顯。全國共有30個省(區、市)初步建立臨時生活救助制度,救助範圍由城鄉低保對象擴大到低保邊緣群體。據不完全統計,2012年全國獲得臨時救助家庭600余萬戶,支出臨時救助資金40余億元,戶均救助近600元。

    五、大力推進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

    一是探索建立多層次的城鎮住房保障體系。2008年開始對各類棚戶區實施改造,部分商品住房價格上漲較快的大中城市開始發展限價商品住房。2010年開始大力發展公共租賃住房。初步形成了多層次的城鎮住房保障體系,面向各類住房困難群體分別供應租賃型保障房(含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購置型保障房(含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和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二是住房保障支持政策逐步完善。實施土地優先供應、財政補助、稅費減免和信貸扶持等支持政策。保障性住房建設用地在年度土地利用計劃中優先安排、單列指標,應保盡保。2008年至2012年,各級財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支出超過1萬億元。其中,中央補助資金從2008年的197億元增加到2012年的2348億元(含農村危房改造補助)。三是建立健全保障性住房管理制度。建立保障性住房建設、分配、運營和管理制度。國務院有關部門先後制定了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公共租賃住房的管理辦法。四是建立完善住房保障工作機制。住房保障實行目標責任制管理。逐步形成省級負總責、市縣抓落實、中央給支持的工作機制。2008年至2012年,全國開工建設城鎮保障性住房和棚戶區改造住房超過3000萬套,基本建成1700萬套以上。截至2012年底,全國累計用實物保障方式解決了3250萬戶城鎮家庭的住房困難,受益戶數佔城鎮家庭總戶數的約12%。近500萬戶城鎮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享受廉租住房租賃補貼。改造農村危房1033.4萬戶。城鎮人均住房建築面積由2007年末的30.1平方米提高到2011年末的32.7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