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的五年,各地區、各部門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促進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部署,出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做了大量積極有效的工作,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物質基礎明顯增強,政策法律條件日趨改善,市場環境不斷優化,扶持和服務體系不斷完善。
(一)進一步完善促進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政策體系。一是繼2005年《國務院關於鼓勵支持和引導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05〕3號,以下稱非公經濟36條)出臺後,2009年國務院發佈了《關於進一步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09〕36號,以下稱國發36號文件)。文件提出了幫助中小企業克服困難,轉變發展方式,實現又好又快發展的29條政策措施。根據國發36號文件要求,國家相關部門在加強財稅支持、完善金融服務、健全服務體系、提升創新能力等方面制定配套文件50多件,地方出臺配套文件200多件。二是2010年國務院發佈《關於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0〕13號,以下稱民間投資36條)。文件提出進一步拓寬民間投資的領域和範圍,形成推動經濟可持續發展的內生動力。2012年,國家有關部門還陸續出臺了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配套措施和實施細則,支持民間資本進入鐵路、市政、金融、能源、電信、教育、醫療等領域。42項實施細則全部出臺,推動投融資體制進一步向多元化、市場化和高效化方向發展。三是2012年國務院發佈《關於進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業健康發展的意見》(國發〔2012〕14號,以下稱國發14號文件)。文件針對小型微型企業經營壓力大,成本上升、融資困難和稅費偏重等問題,在加大財稅支持、緩解融資困難、推動創新發展、支持開拓市場、提高管理水平、促進集聚發展、加強公共服務等八個方面,提出了29條政策措施。這是國務院第一個專門針對小型微型企業的綜合性文件,對於推動小型微型企業健康發展具有重要意義。此外,2011年國家有關部門聯合發佈修訂後的中小企業劃型標準,增加了微型企業標準,擴大了行業覆蓋範圍。2012年,修訂後的《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出臺,扶持的企業類型由原先中型企業和小型企業兩大類變為中型、小型、微型企業三大類,突出了國家扶持小型微型企業發展的政策取向。
(二)不斷加大對中小企業的財稅支持力度。一是逐年增加財政資金。中央財政安排專項資金規模逐年增加,如預算內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專項資金規模從最初的10億元已增至2012年141.7億元,資金使用逐步向小型微型企業和中西部地區傾斜。二是給予更加優惠的稅收條件。對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和高新技術企業,分別減按20%和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於6萬元(含6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稅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提高小型微型企業增值稅、營業稅起徵點,延長小型微型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執行期,據稅務總局測算,2011年為小型微型企業減稅290億元,惠及924萬個體工商戶;連續上調部分勞動密集型、高技術含量、高附加值商品的出口退稅率;對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徵收率由6%和4%統一降至3%;此外,還出臺了創業投資企業股權投資稅收優惠政策;對國家中小企業公共技術服務示範平臺,享受科技開發用品進口免稅,政策等。
(三)切實解決中小企業的融資難問題。一是推動金融機構建立中小企業金融服務專營機構,對中小企業特別是小型微型企業實行差異化監管和激勵政策,加大對中小企業融資的支持力度。各大銀行相繼建立中小企業信貸部,2009—2011年,連續三年實現小企業信貸增速、信貸增量“兩個不低於”目標。截至2012年末,主要金融機構及主要農村金融機構、城市信用社和外資銀行人民幣給小微企業貸款餘額達11.58萬億元,同比增長16.6%,增速分別比同期大、中型企業貸款高出8個和1個百分點。小額貸款公司從無到有,快速發展,截至2012年末,全國共有小額貸款公司6080家,貸款餘額達5921億元。二是推動構建多層次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採取營業稅減免、各項準備金稅前提取、資本金注入、擔保費用補貼等多項扶持政策,充分發揮融資性擔保業務在支持中小企業融資方面的積極作用。國家有關部門印發了《融資性擔保機構管理辦法》,規範擔保業的發展。中央財政專項資金對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設的扶持力度逐年加強,從2006年的5000萬元增加到2012年的14億元,7年累計安排專項資金59.38億元,扶持3327家/次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
(四)積極支持中小企業的技術創新和結構調整。除了國發36號文件和國發14號文件外,2012年國務院還下發了《關於促進企業技術改造的指導意見》,進一步明確支持中小企業提高創新能力、加快技術改造、實現凝聚發展和開展節能減排。2009—2011年,中央財政支持中小企業技術進步項目4160個,技術改造項目8527個,科技創新項目1.6萬個。同時,在中央財政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中安排15億元,支持中小企業加強專業化生産,發展新興産業,共計支持項目1671個。2012年,國家相關部門下達了中小企業技術改造資金35億元,支持項目1083個,帶動企業投資技術改造425億元。
(五)加快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一是國家相關部門積極建設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網絡。2011年10個省(市、區)啟動該網絡平臺建設,2012年又有北京等15個省(市、區)的建設方案獲批。“十二五”期間將培育認定500家國家示範平臺,支持全國建立和完善4000個國家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範平臺,帶動各類社會服務機構開展中小企業服務。截至2012年底,國家相關部門已認定208個國家示範平臺,99個國家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範平臺。二是大力實施中小企業人才培訓工程。自2003年以來,組織實施中小企業銀河培訓工程,每年完成培訓政策法規、工商管理和創業知識等培訓50萬人次。2011年,開始實施企業經營管理人才素質提升工程,中央財政安排資金1000萬元,重點支持中小企業領軍人才培訓和培養。
(六)穩步推進中小企業國際合作交流和市場開拓工作。國家有關部門和國際組織簽署國際經濟技術交流協議12個,如中國—東盟中小企業投資基金、中國—比利時直接股權投資基金、中意曼達林基金等;為幫助中小企業“走出去”,不斷深化與法國、德國、瑞典、韓國、歐盟等雙邊或多邊合作機制即政策磋商;相關部門還積極推動牽頭成立了中德中小企業合作示範區建設,建立了中德(太倉)中小企業合作示範區和中德(連雲港)中小企業産業合作區,同時實施中德中小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培訓項目。舉辦中瑞中小企業創新論壇,簽署中瑞中小企業行動計劃等。從2004年開始創辦的中國國際中小企業博覽會已成功舉辦9屆,APEC中小企業技術交流暨展覽會也在我國成功舉辦7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