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家寶總理在全國十二屆人大一次會議上所作的《政府工作報告》強調,要建立職能科學、結構優化、廉潔高效、人民滿意的服務型政府,我們要認真學習領會。
一、推進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
進一步優化政府機構設置。要緊緊圍繞轉變職能和理順職責關係,穩步推進大部門制改革,實行鐵路政企分開,整合加強衛生和計劃生育、食品藥品、新聞出版和廣播電影電視、海洋、能源管理機構。
繼續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減少行政審批事項,是簡政放權最直接的方式,效果非常明顯。要按照“誰投資、誰決策、誰收益、誰承擔風險”的原則,盡可能減少和下放投資審批事項,切實落實企業和個人的投資自主權。要減少和下放對生産經營活動的審批事項,只要是市場主體能夠自主決定、市場機制能夠有效調節、行業組織能夠自律管理、行政機關通過事後監督能夠有效解決的事項,都不設立審批。對於需要審批的事項,如果是直接面向基層、量大面廣或者由地方實施更加方便有效的事項,一律把審批權下放地方。
減少部門職責交叉。這次機構改革,要本著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繼續減少政府部門職責交叉和推諉扯皮的問題。對於分散在不同部門相同或者相似的職責、資源,要最大限度進行整合,以明確職責邊界,提高行政效能和資源利用效率。改革社會組織管理制度。要積極培育和發展各類社會組織,加快形成政社分開、權責明確、依法自治的現代社會管理體制。重點培育和優先發展行業協會商會類、科技類、公益慈善類和城鄉社區服務類社會組織,不需要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直接向民政部門依法申請登記。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建立健全統一登記、各司其職、協調配合、分級負責、依法監管的管理體制,促進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
二、規範政府的權力運行
規範行政法規的制定。政府制定行政法規,要以憲法和法律為依據,重點要放在優化發展環境、維護公平競爭和市場秩序、加強社會管理、保障和改善民生、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等方面。要進一步嚴格規範性文件的制定程序,將公開徵求意見、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作為必經的程序,要擴大公民的有序參與,充分反映人民意願,廣泛凝聚社會共識。加大對法規、規章的備案審查和清理力度,對存在問題的要堅決予以糾正,該修改的修改,該廢止的廢止,維護法制統一。
嚴格規範行政執法。行政執法的好壞,關係到依法行政能否真正落到實處。政府行政部門和人員,要嚴格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履行職責,不能不作為,更不能亂作為。要堅決糾正多頭執法、執法擾民甚至執法違法等現象。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違法行使職權或行使職權不當的,依法承擔責任;損害群眾利益的,依法予以賠償。
強化對政府的監督和問責。只有加強對政府的監督,政府才不敢懈怠。要加強立法機關對各級政府的監督力度,加強人民法院依據行政訴訟法的規定對行政機關實施的監督。健全審計工作制度,規範審計行為,提高審計成效,維護國家財政經濟秩序,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加快建立政府績效管理制度,建立科學合理的績效評估體系和評估機制。加強社會群眾、新聞媒體、公共輿論對政府的監督。健全行政問責制度,進一步明確問責範圍,規範問責程序,嚴格責任考核,強化對失職瀆職和行政不作為、亂作為等問題的責任追究。
堅持科學民主決策和政務公開。要不斷完善相關制度和程序,提高政府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進一步推進政務公開,按照“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要求,加大政府部門的信息公開力度,繼續深化財政預算決算、“三公”經費、政務信息等公開工作。要細化公開的內容,讓群眾能看懂,方便群眾了解政府情況、監督政府工作。
三、強化政風建設
政風問題絕不是小事。溫家寶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要求,要堅持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絡群眾,提倡艱苦奮鬥,厲行勤儉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克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今年的政府建設,要把轉變作風作為重要的切入點和突破口,抓幾項具體的事情。
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的八項規定。國務院各部門、地方各級政府要按照從嚴治政、廉潔從政的要求,結合政府工作實際,制定轉變工作作風的具體規定。要切實改進文風會風,大力精簡會議,提倡寫短文、開短會、講短話,切實減少會議文件、簡報。調查研究要沉得下去,了解真實情況,防止走過場、搞形式主義。要厲行勤儉節約,堅決剎住奢靡浪費之風。嚴禁公款大吃大喝,嚴禁公款旅遊,嚴禁用公款購買高檔煙、高檔酒、高檔禮品等。
完善相關制度,強化制度的執行。要進一步完善並嚴格執行會議費、差旅費、公務接待等的相關規定和標準,對於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我行我素的地方和個人,要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維護制度和紀律的嚴肅性。要深入推進“三公”經費使用情況公開,各單位公務接待費用、公務車購置和運行費用、出國出境經費要詳細公開。加強車輛配備管理,完善公車配備和使用的相關制度。要完善相關制度,進一步規範各類評比、達標、表彰、慶典、研討會、論壇、運動會、博覽會等的舉辦行為,從經費預算管理、審批程序和責任追究等關鍵環節入手加以治理,防止反彈。
狠剎不正之風。狠剎收送禮金的歪風邪氣,對於收送各類有價證券、支付憑證和商業預付卡的,按照收送同等數額的現金處理。反對官僚主義,認真治理一些幹部工作慵懶散、對群眾漠不關心、推諉扯皮等問題。深入開展專項治理,對於金融、電信等公共服務行業和教育、醫療、涉農、徵地拆遷、食品藥品安全、保障性住房、環境保護、安全生産、公務員考錄和國有企事業單位招聘等領域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突出問題,要堅決進行糾正。
四、加強反腐倡廉工作
黨的十八大報告和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都強調要堅定不移反對腐敗,做到幹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這“三清”是對反復倡廉工作的更高要求。當前,我國正處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決定性階段,要高舉反腐倡廉大旗,毫不懈怠地把政府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不斷引向深入。
加強反腐敗的制度建設。要進一步完善反腐敗的法律體系,加強反腐敗國家立法,加強反腐倡廉黨內法規制度建設,讓法律制度剛性運行,把權力關進法律和制度的籠子裏去。要加快基礎性制度的建設,重點是建立健全以個人身份證代碼和企業代碼制度為基礎的社會信用體系,建立不動産登記制度、大額現金管理制度等。加強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廉潔從政是對各級政府及其公務員的基本要求。要深入開展廉潔從政教育,認真落實領導幹部廉潔自律的各項規定。認真執行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制度,並開展抽查核實工作。加強對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到國(境)外的國家工作人員的管理和監督。抓好國有企業、金融機構、高等院校、科研機構的黨風廉政建設。
從嚴查處腐敗案件。要始終保持懲治腐敗的高壓態勢,堅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懲,把查處大要案作為反腐敗最直接、最有力的措施,依法嚴厲懲處腐敗分子。對腐敗分子要一查到底,無論什麼人,都要依法嚴懲,決不姑息。要健全腐敗案件揭露、查處機制,暢通信訪舉報渠道,完善保護證人、舉報人的相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