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五年,外交工作在黨中央、國務院的堅強領導下,緊緊圍繞黨和國家中心工作,把握機遇,應對挑戰,順勢而為,開拓進取,在國際上穩妥應對亂局,積極引導變局,努力開創新局,提升了我國的國際地位和國際影響力,為國內現代化建設和經濟社會發展營造了更加有利的外部環境。外交工作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堅定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捍衛國家主權、安全和領土完整,妥善處理釣魚島、黃岩島等與周邊國家的領土主權和海洋權益糾紛。堅決遏制“台獨”、“藏獨”、“東突”等分裂勢力的干擾破壞活動,嚴密防範國際上的反華敵對勢力向我境內進行滲透破壞。把應對國際金融危機衝擊、為國內經濟社會平穩較快發展服好務作為貫穿外交工作的主線,積極參與應對危機的國際合作。加強外交工作與國家總體發展戰略和區域發展戰略的對接,促成一批重大經貿和能源資源合作項目,確保我海上戰略通道安全和能源資源生命線暢通。
二是積極運籌、平衡推進與各大國的關係。推動中美關係總體穩定並取得新進展,妥善處理分歧,雙方積極建設相互尊重、互利共贏的中美合作夥伴關係,就共同構建新型大國關係進行深入探討。中俄關係提升為全面戰略協作夥伴關係,雙方制定了未來十年兩國關係發展規劃。中歐全面戰略夥伴關係內涵不斷充實,我國與歐洲主要大國及中東歐等地區國家的關係進一步發展。妥善處理中日關係,圍繞日本政府非法“購買”釣魚島等問題同日方進行了堅決鬥爭。我國在各大國對外戰略中的地位明顯上升,各大國普遍增加了對我的合作與借重。
三是進一步夯實周邊戰略依託。積極營造總體有利的周邊環境,同亞洲國家建立起不同形式的夥伴關係。不斷深化同周邊國家的互利合作和利益融合,同東盟共同建成發展中國家之間最大的自貿區,與中亞國家在經貿、能源等領域合作快速推進,涵蓋我國及周邊國家的基礎設施互聯互通建設取得重要進展。積極引導區域合作進程,推動上海合作組織、“10+1”、“10+3”、中日韓等周邊區域合作不斷取得新進展。大力促進同周邊國家人文交流和安全合作。
四是鞏固發展中國家在我外交全局中的基礎地位。利用金磚國家領導人會晤等機制,不斷擴大同新興市場國家的戰略對話和協作。通過中非合作論壇和中非高層交往,推出加強中非合作新舉措,進一步夯實中非新型戰略夥伴關係的基礎。妥善應對西亞北非地區局勢動蕩,建立健全中阿合作論壇機制,雙方建立全面合作、共同發展的戰略合作關係。出臺對拉美和加勒比政策文件,同地區國家的互利合作進一步深化。密切與南太島國的友好合作。
五是在多邊舞臺上發揮負責任的大國作用。以我國領導人出席重要多邊會議為契機,有效運用多邊機制擴大影響、維護利益。維護聯合國及安理會權威,支持聯合國在國際事務中發揮核心作用。積極引導國際體系改革,提升發展中國家代表性和發言權。我國成為二十國集團重要參與方,在世界銀行的投票權上升至第三位,在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份額和治理結構改革方案中所佔份額也升至第三位。堅定支持世界貿易組織多哈回合談判。積極參與防擴散、糧食安全、網絡犯罪、海洋、極地、外空等領域的多邊合作及規則制定。
六是不斷提升我國軟實力。配合我領導人出訪和出席重要國際會議以及舉辦北京奧運會、上海世博會等重要時機,宣傳我國堅持走和平發展道路、推動建設和諧世界的對外政策理念。向國際社會介紹我國發展成就,唱響“中國發展前景光明論”。創新公共外交方式方法,打造公共外交新品牌。積極推動中華文化“走出去”和在海外設立中國文化中心。
七是堅持以人為本、外交為民。大力加強新形勢下的領事保護工作,切實維護我國公民和法人海外合法權益。在中央統一領導和有關部門積極配合下,圓滿完成自埃及、利比亞、日本等國大規模撤離受困中國公民行動。及時妥善處置海外涉我勞務糾紛,成功營救多批在外被劫持公民。健全領事保護聯動機制,積極開展預防性領事保護工作。
八是堅定促進世界和平與發展。在朝鮮半島、敘利亞、伊朗核、南北蘇丹關係等問題上堅持勸和促談,為推動熱點問題的政治解決發揮建設性作用。積極參加聯合國維和行動和反恐、反海盜國際合作。加強同各國宏觀經濟政策協調,與各國共同應對氣候變化等全球性問題,承擔力所能及的責任義務。幫助發展中國家增強自主發展能力,促進共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