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函資費
信函資費,平信分本埠和外埠,按首重和續重計收資費,首重100克以內,每重20克(不足20克按20克計算)本埠0.80元,外埠1.20元。續重101~2000克,每重100克(不足100克按100克計算)本埠1.20元,外埠2.00元。若寄掛號信函,在以上平信資費的基礎上,每件另加收掛號費3.00元。
包裹資費
包裹資費標準按寄遞里程分區核定,以500克為計費單位,重量或重量尾數不滿500克的,應進整按500克計算資費,計算方法如下:每件包裹資費=包裹每公斤資費×包裹重量+掛號費3.00元+保價費(按保價金額1%計收,最低保價費1.00元,保價自願)。
印刷品資費
印刷品資費按首重和續重分本埠和外埠按重量計收資費。首重100克(不足100克按100克計算)本埠0.40元,外埠0.70元,續重101~5000克每重100克本埠0.20元,外埠0.40元。若寄掛號印刷品,在以上平常印刷品的基礎上,每件另加收掛號費3.00元,如需保價請按包裹或信函交寄。
郵政匯款資費
郵政匯款(按址匯款)每匯1元(不足1元按1元計算)收取匯費0.01元,但每筆匯款最低匯費2.00元,最高匯費50.00元。即匯不足200元的匯款每筆也收匯費2.00元,匯5000~50000元的匯款,每筆也只收匯費50元。每筆匯款最高限額為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