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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保障部採取八項措施促大學生就業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8月31日   來源:勞動保障部網站

    勞動保障部為應對當前部分高校畢業生就業難的嚴峻形勢,部署於今年9月5日-25日在全國主要城市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組織開展“大中專技校畢業生就業服務月”活動。此項活動是勞動保障部門正在全國開展的技能崗位對接活動的重要組成部分。

    勞動保障部辦公廳8月5日下發《關於開展2006年大中專技校畢業生就業服務月活動的通知》,要求各地勞動保障部門確定一批大中專技校畢業生數量多、就業工作任務重的城市,組織開展服務月活動。為各類畢業生提供免費的政策諮詢和職業介紹服務,並將離校回到原籍並辦理失業登記的高校畢業生和其他辦理失業登記的中專、技校畢業生作為重點服務對象,綜合運用勞動保障部門在就業服務、職業培訓和勞動維權方面的力量,幫助一批畢業生實現就業。

    服務月活動期間,各地勞動保障部門將主要採取以下八項措施:

    ──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設立專門服務窗口,對各類大中專技校畢業生提供免費的就業政策諮詢、崗位信息提供、職業介紹和職業指導服務。

    ──對9月1日後回到原籍並辦理失業登記的應屆高校畢業生,在市、區(縣)綜合服務場所開設專門窗口,為其辦理失業登記,並免費提供相應的服務。

    ──對轄區內已進行失業登記的畢業生,依託街道社區勞動保障工作平臺提供上門政策諮詢服務,幫助他們了解中央和本地促進就業的相關政策措施,併發放就業服務聯絡卡,建立定期聯絡和服務制度。

    ──對登記失業畢業生中求職困難或家庭困難的,納入重點幫扶範圍,建立專門服務記錄檔案,確定專人負責,落實相關政策,幫助其儘早實現就業。

    ──收集一批適合畢業生的空崗信息,舉辦專場招聘會。

    ──對靈活就業或在非公有制單位就業的畢業生,積極為其提供檔案託管、社會保險接續等方面的勞動保障事務代理服務。

    ──對登記失業的畢業生,根據其意願,組織參加職業資格培訓、職業技能鑒定或就業見習,並根據本地有關規定,按城鎮登記失業人員標準享受職業培訓補貼。對希望參加創業培訓的,組織其參加創業培訓,並提供相關配套服務。

    ──會同有關部門落實高校畢業生就業扶持政策。對自主創業的高校畢業生,需要小額貸款的,由小額擔保貸款基金提供擔保。推動落實對從事個體經營高校畢業生的免收費政策。

    勞動保障部于8月21日召開視頻會,對服務月活動進行了動員部署。會上,江蘇省、山東濟南市、四川南充市介紹了對服務月活動的部署安排。勞動保障部要求,各地要把開展服務月活動作為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的實效措施,作為完成今年就業目標任務的重要措施,作為推進人本服務的新的要求,精心組織,務求實效。各地要把握重點服務對象,深入研究服務對象的特點,提供適合畢業生需求的就業服務。要求各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深入企業了解對大中專技校畢業生的需求意向,圍繞企業需求推薦畢業生。要求各地通過開展服務月活動,探索為大中專技校畢業生服務的規律性,逐步形成促進新成長勞動力就業的長效機制。服務月期間,勞動保障部將組織調研小組,由部領導率隊,赴全國部分城市參加服務活動,了解各地實施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