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營資本進入文化産業領域更方便了。近日,重慶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發出《關於轉發市委宣傳部、市財政局、市文化廣電局、市新聞出版局〈關於大力發展民營文化企業的意見〉的通知》,打開了民營資本昂首進入文化産業的大門。
《關於大力發展民營文化企業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稱,積極鼓勵、支持和引導民營資本進入文化領域,大力發展民營文化企業是我市深化文化體制改革的突破口,是進一步解放和發展文化生産力,做大做強文化産業的重要舉措,是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重要內容,是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促進文化事業和文化産業協調發展的客觀要求。
根據《意見》,民營資本進入文化市場的準入門檻將更低,投資領域將更廣。如民營資本可以進入經營文藝表演團體、演出場所等領域;可以投資參股出版物印刷、可錄類光盤生産等;可以投資興建各類公共文化基礎設施;可以參與國有文化單位改革;可建設和經營有線電視接入網等。
《意見》對民營文化企業給予了一系列政策扶持。如將進一步落實稅費優惠政策,享有國有文化企業同等待遇;民營企業舉辦的文化項目,可與國有文化企業同等享受市文化産業發展專項資金、技改補助資金、科技三項費用資金等支持;除法律法規禁止或需前置許可審批的項目外,不限制民營文化企業經營範圍;簡化貸款手續,其無形資産經評估也可質押貸款,同時鼓勵支持民營文化企業上市或發行企業債券;民營文化企業用地與其他企業享受同等待遇等。
《意見》給予民營文化企業與國有文化企業同樣的平等待遇,在參與政府文化項目採購和招投標等方面一視同仁。
《意見》決定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凡不符合市場公平、公正和國民待遇原則的有關規定和管理規章措施,存在所有制差別和不適應民營文化産業發展要求的,一律廢止或修改;同時還將進一步清理各種行政許可、審批、收費、年審、年檢和行政檢查等,以規範行政管理行為;建立健全服務體系,相關部門將做好面向全社會的文化信息工作;建立完善文化産業人才機制,民營文化企業人員在人才培養、專家選拔、職稱評定、表彰獎勵等方面與國有文化單位的人員一視同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