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天津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獲悉,為深化天津市社會保障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層次的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根據《國務院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和《天津市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條例》等規定,經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天津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天津市財政局聯合發佈了《天津市建立企業年金制度的意見》,對天津市建立企業年金制度有關問題作出明確規定。
據介紹,企業年金是指企業及其職工在依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自願建立的補充養老保險制度,是我國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企業年金作為社會保險制度中基本養老保險的補充,在市場經濟發達國家已經開展了許多年。我國建立企業年金制度,用於企業職工補充養老保險工作剛剛起步。從當前形勢和長遠發展來看,開展建立企業年金制度,有利於完善社會保障體系,提高企業職工退休後的生活水平對企業吸引人才,增強企業凝聚力和競爭力有巨大推動作用。同時,建立年金基金,可以促進我國金融市場的發展,利用年金基金的滾存資金,支援國家經濟建設。
建立企業年金有條件
按照天津市規定,建立企業年金的企業,首先應當參加天津市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並按照規定按時足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沒有按照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或欠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的企業,不得建立企業年金。
企業年金方案要充分尊重企業職工的意願
按照天津市規定,企業年金方案應由公司董事會討論,並提交工會或職工代表通過集體協商確定。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的企業年金方案草案,應當提交職工大會或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建立企業年金一般應包括企業的全部職工,企業年金所需費用由企業和職工個人共同繳納。建立企業年金的企業,要按照程序將企業年金方案和企業年金管理合同報送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備案。
年金分配不搞平均主義貢獻大的職工可以多得
按照規定,在企業年金的分配上鼓勵企業根據職工勞動貢獻、工作年限、專業技能的不同,設立不同的檔次,適當拉開差距,特別是要向業績優、貢獻大的職工和技術骨幹以及專業人才進行傾斜。允許企業從企業籌集資金中劃出一定數額,用於對本企業已經退休人員的適當補償。同時,企業建立企業年金時,應根據自身的經濟負擔能力,合理確定企業年金繳費水平。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不得因建立企業年金而造成虧損,效益下降或虧損的要減少或暫停籌集企業年金。
建立企業年金稅收有優惠
按照天津市規定,自2006年1月1日起,企業建立企業年金繳納的費用在本企業上年度職工工資總額8%以內的部分,准予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但企業年金方案未經規定權限和程序進行備案的,不得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勞動保障部門嚴格監管企業年金
企業年金是企業養老保險制度建設中的一項新的重要內容,涉及面廣、政策性強,關係到企業發展和職工切身利益。按照《意見》規定,天津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天津市企業年金管理監督。對於已經建立企業年金制度的企業,企業年金方案經修訂完善後要報送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備案。勞動保障、銀行、證券、保險等監管部門,在幫助和指導企業做好企業年金規範的同時,將按照各自職能依法實施監管。天津市勞動保障部門要求各區縣局(總公司)和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對建立企業年金制度的指導,在基金運作上加強監督。同時,要積極發揮各級工會組織的作用,切實維護廣大企業職工的利益,保證天津市企業年金穩步健康的發展。 (通訊員 馮兆君 記者 張璐 實習生 寇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