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2月11日電(記者劉錚、周芙蓉)記者11日從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了解到,發展改革委已下發通知,要求各地節能主管部門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千家企業能源審計報告和節能規劃審核,並在明年3月底前將審核情況匯總上報。
“在審核過程中,各地節能主管部門要認真核實企業提交的所有資料,避免弄虛作假和走過場。審核工作不向企業收取任何費用。”發展改革委通知明確要求。
為促進節能降耗工作的推進,從今年開始,國家在鋼鐵、有色、煤炭、電力、石油石化、化工、建材、紡織、造紙9個重點耗能行業組織開展千家企業節能行動,“十一五”期間有望實現節能1億噸左右標準煤。發展改革委已與地方簽訂轄區內這些重點企業節能責任書。
發展改革委通知要求,各地節能主管部門組織專家組開展審核工作。在審核過程中,專家組對企業開展能源審計和企業編制節能規劃的情況進行實地抽查,每次抽查的比例不低於審核企業總數的10%。
對於未按要求完成能源審計報告和節能規劃,或在報告、規劃中弄虛作假的企業,發展改革委要求各地節能主管部門給予通報批評,限期改進,並依照有關規定取消其享受節能優惠政策的資格。
今年上半年,全國單位GDP能耗不降反升,完成全年節能降耗任務難度很大。這1008家重點企業能耗約佔全國三分之一,成為節能降耗工作的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