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蘭州12月23日電(記者 屠國璽)記者23日從蘭州市煤炭安全生産監督管理局了解到,蘭州市將對於年産3萬噸(含3萬噸)以下的小煤礦在2007年底前堅決實施關閉。
根據蘭州市政府制定的規劃,2007年底蘭州市要對年産量3萬噸(含3萬噸)以下的煤礦堅決實施關閉,對年産量3萬噸至9萬噸的礦井予以整合,整合後仍不達標的礦井在2008年6月底以前實施關閉。對年産量9萬噸至15萬噸的礦井實施過渡性保留。
據了解,目前蘭州市有71家小煤礦,已經恢復生産的僅3家,其餘仍在停産整頓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