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將從今年4月1日起正式實行供港澳蔬菜基地備案及出口監裝制度。該舉措將更加有力地保障供港澳蔬菜的衛生安全。據統計,2006年,經深圳文錦渡口岸出境的蔬菜86.2萬噸,其中供港蔬菜71.7萬噸,佔出境蔬菜的83%。
該制度要求,供港、澳蔬菜種植基地的備案申請要由收購加工企業向種植基地所在地的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提出;獲准備案的種植基地,由基地所在地檢驗檢疫機構監管,並出具加工原料供貨證明;企業報檢供港、澳蔬菜出口時須提供加工原料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