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監察廳等六部門聯合下發《吉林省運輸鮮活農産品流通“綠色通道”實施辦法》,在全省所有公路上打造運送鮮活農産品“綠色通道”,特別是向畜牧産品加工龍頭企業運送鮮活産品的車輛提供快捷優質服務。
《辦法》的主要內容是:在全省所有公路上,對運輸鮮活農産品和向省內大型糧食深加工企業運輸省內農民自産糧食的車輛,不得隨意截車,確實明顯超限超載的,在檢查站稱重後,實行不扣車、不卸載、不罰款政策,但要對違法行為進行登記,違法登記超過3次仍然超載運輸的,由交警部門扣其駕駛證,待貨物運送到達目的地後再進行處罰。農民用自行安裝的護欄車向畜牧産品加工龍頭企業運牛,只要安全有保障,不得攔截罰款。有條件的地方,可對運送鮮活農産品的車輛降低或免收通行費用。在全省所有普通公路上,農民運送自産、自銷、自用鮮活農産品及種子、糧食、化肥等農業生産資料的自有車輛,可憑身份證、自有車輛行車證、鄉級人民政府出具的自産證或購買生産資料的收據免收公路(橋隧)通行費用;農民進行田間耕作的拖拉機和跨區作業的收割機可分別憑拖拉機所攜帶的耕地農具和農業主管部門簽發的跨區作業證免收公路(橋隧)通行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