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深圳檢驗檢疫局發佈的最新消息,為進一步提高口岸進出效率,根據國家質檢總局有關文件精神,深圳口岸將對部分出口貨物實施直通放行制度。直通放行制度是創新檢驗檢疫查驗放行機制的重大改革舉措,將縮短貨物口岸通關時間,節約企業成本。
按照該項制度,對直通放行企業出口直通放行範圍內的貨物,經産地檢驗檢疫機構檢驗檢疫合格後直接簽發通關單,企業可憑通關單在報關地海關直接辦理通關手續,實現出口貨物直通放行,口岸檢驗檢疫機構不再實施查驗。但根據國家質檢總局要求,出口活動物、易腐爛變質食品、冷凍品;出口援外物資等暫不直通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