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烏魯木齊3月13日專電(記者李曉玲)對不參加各種促銷活動的新疆旅遊企業,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將視情況給予通報批評、警告、罰款、降類降級、吊銷旅遊業務經營許可證等處罰。這是即將出臺的《新疆旅遊宣傳促銷管理辦法》中規定的。
記者從新疆旅遊局了解到,《新疆旅遊宣傳促銷管理辦法》規定,新疆3A級以上旅遊景區、三星級以上飯店等旅遊企業,如果連續三年未參加面向國內的旅遊宣傳促銷活動,將會受到降低星級處理;國際旅行社、國內旅行社、工農業旅遊示範區、旅遊規劃設計單位等則不得通過年審。
這個《辦法》還要求新疆境內的旅遊企事業單位積極參與旅遊行政管理部門組織的國家級各類大型旅遊宣傳促銷活動。其中4A以上旅遊景區、國際旅行社、四星級以上飯店等旅遊企業三年內必須參加一次中國國際旅遊交易會,或每三年參加一次海外旅遊促銷活動;3A級旅遊景區、3S滑雪場、國內旅行社、三星級飯店、工農業旅遊示範區、旅遊規劃設計單位等旅遊企業三年內必須參加一次中國國內旅遊交易會,或每三年參加一次國內旅遊宣傳促銷活動。
對於積極參加宣傳促銷的旅遊企業,新疆旅遊局將給予獎勵,對連續三年參加中國國內旅遊交易會或中國國際旅遊交易會的旅遊企業,第三年獎勵該企業一個展位;對赴海外參展的旅遊企業,展位費由新疆旅遊局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