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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廈門海關推出便利兩岸客運直航新措施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3月23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福州3月22日專電(記者 許雪毅)21日,福州海關聯手廈門海關,再推簡化兩岸直航船舶申報手續的新措施。

    據福州海關負責人介紹,簡化手續後,兩岸直航船舶通常情況下只需向海關提交《總申報單》《船員物品申報單》《旅客名單》等申報單據,遇有承載貨物、船舶物品和船員變動時,才需提供相應的《貨物申報單》《船舶物品申報單》《船員名單》。此外,福州海關負責人還表示,海關將增派人手指導幫助直航船舶按照新規定辦理申報手續,並實施設立專門窗口、限時辦結等便利申報的措施。

    據了解,目前福建口岸對臺直接往來客運船舶有三條固定航線:福州馬尾-馬祖、廈門-金門、泉州石井-金門。按現行規定,兩岸直航客運班輪每航次抵港時,其船舶代理或船公司均應參照國際航行船舶申報辦法,向海關提交6份申報單證,包括《總申報單》《貨物申報單》《船舶物品申報單》《船員名單》《船員物品申報單》《旅客名單》。

    由於三條航線每月固定往返航班多達780班次,每艘船舶每月往返少則20班次,多則100班次。承運直航的船公司和船代公司反映,每航次一報,申報次數頻繁,且內容相同,重復率高。對此,福州海關深入調研,了解到直航客運航線船舶基本未承攬貨物、船舶物品相對穩定、船員少有變動的情況後,按照“服務對臺大局、先行先試、務求實效”的原則,立即研究制定並報海關總署批准後,聯合廈門海關,正式推出簡化直航船舶進出境申報手續的措施。

    此前,福建已經提供了一系列便利直航的通關措施:面向兩岸直航旅客設置“綠色通道”“闔家歡通道”,提高旅客免稅攜帶台灣商品價額,放寬遊客攜帶台灣高粱酒數量限制,對從事直航的客運船舶給予進口機電産品稅減免政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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