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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出臺措施加速發展生産性服務業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5月10日   來源:湖南省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近日,湖南省委、省政府出臺了《關於促進生産性服務業加快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推出了深化行業改革、推進服務外包、擴大內外開放、放寬行業準入、加大稅收扶持、加強用地支持、調整價格政策、鼓勵爭創品牌、拓寬融資渠道、加快人才隊伍建設等10個方面的政策措施,加速發展生産性服務業。

    這些政策措施既有針對性,也具可操作性。

    進一步深化服務行業改革。積極配合國家推進電信、鐵路、民航、公用事業等壟斷行業管理體制改革,抓緊制定生産性服務業領域的事業單位改革方案及配套政策。對隸屬政府及政府部門的仲介服務機構、行業協會,要進行分類改革、加快脫鉤;依法規範發展以企業為主體、市場化運作的行業協會、商會,推進行業自律。

    推進生産性服務業務外包。鼓勵工商企業實行主輔分離,將非核心服務業務外包,符合條件的經報批後,可享受有關的扶持政策。鼓勵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將能夠由社會提供的服務業務推向市場,對經批准的信息諮詢、會議展覽、專業培訓、軟體開發等服務,實行公開招標或委託社會仲介代理,同等條件下優先購買本省服務産品。

    推動生産性服務業對內對外開放。凡國家法律法規沒有明令禁入的服務業領域,全部向社會資本開放;凡向外資開放的領域,全部向民間資本開放。服務業同一行業的不同所有制企業在投融資、稅費、土地使用和對外貿易等方面依法享受同等待遇。加大生産性服務業領域的戰略引資力度。鼓勵引進國內外知名生産性服務企業、跨國公司來湘設立地區總部、服務中心、分支機構、研發中心、採購培訓基地等,經認定後實行審批、辦證全程代辦綠色通道制度。建立支持生産性服務企業“走出去”的服務平臺,扶持出口導向型服務企業發展,擴大具有比較優勢的服務貿易規模。

    放寬生産性服務業行業準入。凡新辦生産性服務企業,註冊資本按法定最低註冊標準執行。除國家法律、行政法規有明確規定外,任何部門和單位一律不得設置企業登記的前置條件。除國家法律、行政法規限制經營的行業、項目外,企業可根據需要自主調整經營範圍和方式,工商部門依法予以核準登記。

    加大對生産性服務業的稅收扶持。切實落實國家已出臺的扶持現代物流業、科技服務業、軟體産業、涉農服務業、金融業和新辦服務業等的稅收優惠政策。在國家稅法允許範圍內,實行鼓勵生産性服務企業技術創新、支持生産性服務業重點領域發展的扶持政策。

    加強對生産性服務業的用地支持。對生産性服務業項目建設用地,凡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鎮建設規劃的,優先安排用地計劃,確保項目落地;調整城市用地結構,合理確定服務業用地的比例,對列入國家和省鼓勵類的服務業在供地安排上給予傾斜。凡依法批准利用國有或徵收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荒山、荒地、荒灘建設的,享受相關優惠政策。

    調整完善生産性服務業價格政策。生産性服務企業的用水、用氣價格,比照工業企業同標準執行。生産性服務業的動力用電與普通工業用電同價格執行,並按照國家電價改革進程逐步實現生産性服務業照明用電與普通工業用電價格並軌。引導生産性服務業實行差別化收費,體現優質優價。

    鼓勵生産性服務企業爭創服務品牌。新獲得的中國世界名牌、中國馳名商標、中國名牌、國家免檢、湖南省著名商標、湖南省名牌、商務部和湖南省重點扶持的出口品牌的生産性服務企業,分別由省政府和所在地政府給予獎勵。在該省連續舉辦三次以上具有全國性、國際性影響品牌展會的企業和單位,經認定後由舉辦地政府給予補貼,相關收費予以減免。

    拓寬生産性服務業投融資渠道。鼓勵符合條件的生産性服務業企業進入境內外資本市場融資,積極拓寬籌資渠道。鼓勵生産性服務企業以商標、專利等知識産權為紐帶,通過知識産權質押融資,進行跨地區、跨行業兼併和重組。引導和鼓勵金融機構對符合國家産業政策的生産性服務企業予以信貸支持。加大政府引導投入力度。省財政在服務業引導資金原有規模基礎上,逐年適當增加投入,重點引導支持生産性服務企業技術創新、品牌培育、項目示範以及重大活動等。各市州、縣市區政府也要安排服務業引導資金,引導社會多渠道投入。

    加快生産性服務業人才隊伍建設。建立人才激勵機制,積極引進優秀人才,加快建立多層次的生産性服務業人才培訓體系、科學的人力資源開發利用體系、專業人才能力開發和客觀評價體系,培養高素質、高技能和創業型人才。省政府設立生産性服務業人才特別貢獻獎,並選派一定數量的生産性服務業優秀人才納入每年的高層次人才出國培訓資助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