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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18家侵害農民工權益企業被處罰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5月18日   來源:新華網

    新華網北京5月17日電(記者孫曉勝)記者17日從北京市建設委員會獲悉,中國建築第六工程局土木工程公司等18家企業因未落實實名制管理、違規使用零散工、拖欠勞務費、拖欠農民工工資等問題被嚴厲處罰。

    據北京市建委相關負責人介紹,中國建築第六工程局土木工程公司因未落實實名制管理、未履行總承包企業監管職責、拖欠勞務費,引發群體性事件,北京市建委做出禁止這家公司在北京市轄區內承接工程的處罰。對四川巴中市華西建築有限公司、山東坤大建築安裝工程有限公司、河南太行建築勞務有限公司、山東聚成建築勞務有限公司、河北定州市嘉豐建築有限公司、河北保定市中久建築工程有限公司、河北誠信建設勞務分包有限公司、山東費縣方大建築安裝工程有限公司等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群體性事件的企業,同樣給予禁止在北京市轄區內承接工程的處罰。

    對江蘇泰州市康紅建設工程勞務有限公司、江蘇南通定發建築勞務有限公司、江蘇連雲港三興建築勞務工程有限公司、廣東深圳新科特種裝飾工程公司4家未落實實名制管理、違規發包工程、拖欠農民工工資的企業,北京市建委做出責令限期12個月整改,改正期間禁止在北京市轄區內承接新工程的處罰。對四川億華勞務有限公司、四川省眾城建設勞務有限公司、江蘇通泰建築工程勞務有限公司、四川綿陽市長興建築勞務有限公司、江蘇鹽城中昊建築工程有限公司5家企業未落實實名制管理,未切實履行企業管理職責的行為,進行通報批評,將違法信息記入北京市建設行業信用系統。

    近年來,北京市建委為切實保障農民工的合法權益,制定出臺了一系列管理制度,要求勞務分包企業招用農民工要做到實名制管理,依法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確定勞動關係,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支付農民工工資,杜絕私招亂雇等不規範的用工行為。同時,在建築行業推行按工程款12%-15%的勞務費預留制度,為正常支付農民工工資提供資金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