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農業部新聞辦公室獲悉,2007年7月29日,英國環境、食品及鄉村事務部證實英格蘭南部一農場發生O型口蹄疫。為防止口蹄疫傳入我國,保護畜牧業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農業部會同國家質檢總局發佈公告,禁止從英國直接或間接輸入偶蹄動物及其産品(包括乳製品)。
公告規定,2007年7月8日後從英國啟運的偶蹄動物及其産品一律作退回或銷毀處理;禁止來自英國的偶蹄動物及其産品進境;對途經我國或在我國停留的國際航行船舶、飛機和火車等運輸工具,如發現有來自英國的偶蹄動物及其産品,一律作封存處理;對非法入境的來自英國的偶蹄動物及其産品,一律在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的監督下作銷毀處理。
公告要求,各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各級動物防疫監督機構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及其實施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的有關規定,密切配合,做好檢疫、防疫和監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