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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持旅遊簽證外國人可辦"臨時登輪證"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8月14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上海8月13日電(陸駿、魏瑛)上海市邊防檢查部門13日表示,從2007年8月起,所有持“L”簽證(旅遊簽證)的外國籍人員,都可向上海邊檢機關申請辦理《臨時登輪許可證》,登外輪從事各種活動。而在此前,持旅遊簽證的外國籍人員不可以申請辦理登輪證件。

    上海邊檢部門介紹説,自今年2月份,全國邊檢機關開展“提高邊檢服務水平”工作以來,上海邊檢機關簡化了各種登輪管理手續。這些措施還包括:

    自2007年8月10日起,上海各海港邊檢站全部使用統一格式的《船員登陸證》《登輪許可證》(臨時)、各類《搭靠外輪許可證》等文書。

    登輪單位、人員首次申辦《登輪許可證》時,必須攜帶各種證明材料在邊檢機關進行備案,再次辦理登輪手續時只需提供身份證件。

    登外輪人員只要持用《登輪許可證》(有效期一個月)未變更工作單位的,可在有效期屆滿5日內申請證件延期,每次期限一個月,最多能延期二次。

    船員家屬只要在年內申辦過登輪許可證件,同年度內再次登同一船舶會親的,邊檢機關只需要其提供船長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