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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業局發佈《中國企業境外可持續森林培育指南》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8月29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8月28日電(記者孫俠)由國家林業局、商務部聯合編制的《中國企業境外可持續森林培育指南》(以下簡稱《指南》)28日由國家林業局正式發佈,這是世界上第一個專門針對本國企業境外從事森林培育活動的管理和技術規範。

    《指南》吸納了國際倡導的可持續發展的先進理念,重視並積極鼓勵和支持我國在境外企業採取“可持續發展的方式”“保護生物多樣性的方式”“促進社區發展的方式”在境外開展森林培育活動。它要求中國企業自覺遵守國際公約,切實從所在國國情出發,規劃科學合理的可持續經營方案,並對企業境外人工造林、生態保護、環境管理、社區發展、森林資源管理等都提出了指導性意見。

    國家林業局局長賈治邦28日在接受記者採訪時指出,編制《指南》的目的是為了積極引導中國企業幫助那些森林恢復工作有難度的國家和地區加快森林培育進程,並通過森林培育活動,進一步改善當地群眾的生活。這樣對企業所在國的經濟社會發展有利,也符合企業的長遠發展戰略。

    據悉,按照《指南》,中國企業在境外從事森林培育活動,要嚴格執行所在國有關法律法規,依法保護林地,嚴格保護高價值森林,嚴禁非法轉變林地用途。要根據當地政府和林業主管部門制定的林業發展長遠規劃,對當地資源狀況進行科學調查和評估,特別是要針對當地具有高保護價值和特定文化、生態、宗教背景的森林資源,確定森林培育作業區範圍內需要保護的珍稀、受威脅和瀕危動植物物種及其棲息地、土壤和水資源等;綜合當地經濟社會發展主導需求、當地群眾生計狀況等因素,編制和執行科學可行的森林培育方案。同時要根據當地生態、經濟和社會狀況,明確森林培育的目的、措施、總體佈局、森林防火、病蟲害防治、野生動植物及棲息地保護、林産品深加工、林區道路基礎設施建設、森林生態系統動態監測等方面的內容。

    賈治邦説,現階段,政府將積極鼓勵我國境外企業結合所在國的實際貫徹落實《指南》,並將聯合國際組織開展試點示範,通過具體實踐不斷完善《指南》。今後,《指南》還將被逐步納入政府對我境外企業森林培育活動的考核、監督和認證範疇,並作為開展這方面管理的重要依據。

    賈治邦説,保護和恢復全球森林植被,是緩解氣候變化、維護生態安全不可替代的重要措施。中國歷來十分重視森林植被的保護、恢復和培育。據第六次全國森林資源清查,我國森林面積已達到1.75億公頃,森林覆蓋率達到18.21%,活立木總蓄積達到136億立方米,年均生長量達到5億立方米。其中,人工林保存面積達到5365萬公頃,居世界首位。中國森林資源的持續增長,吸收了大量的二氧化碳,為改善中國乃至全球的生態、減緩氣候變暖作出了重大貢獻。同時,中國也高度重視並積極推動全球森林資源的保護與培育。中國目前在東南亞積極參與聯合國倡導的“禁毒替代種植”,已投入5億多元人民幣,幫助當地種植了4萬多公頃林木及農作物,不僅增加和恢復了當地森林植被,還增加了當地群眾就業,促進了社區經濟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