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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提高工業項目環境準入“門檻”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04月18日   來源:新華網

    新華網重慶4月17日電(記者 徐旭忠)為了加強環境保護,促進節能減排,重慶市從産業政策、規劃佈局、環保標準等方面提高工業項目環境準入“門檻”,引導項目合理選址,用環境保護優化産業佈局和經濟增長。

    按照重慶市的“十一五”規劃,在不轉變經濟增長方式的情況下,到2010年,重慶市污染負荷將 在現有基礎上增加20%至30%,資源與環境將不能支撐未來經濟社會發展。重慶市環保局副局長張智奎表示,建立環境準入制度,通過源頭控制、推行清潔生産、淘汰落後工藝,促進經濟增長方式轉變顯得十分緊迫。

    張智奎指出,重慶市工業主要集中在都市區(主城九區)的“兩江”工業密集帶內,區域環境承載能力已經飽和;渝西地區水資源短缺,如發展造紙、鍶鹽、化工等高耗水、高污染企業,會加劇用水矛盾;渝東北、渝東南地區若引進項目不當將對三峽庫區水環境安全造成威脅。為此,重慶市在工業項目規劃佈局上,進一步突出了對這些重點區域的環境保護,有利於從規劃上加強控制,有效避免環境污染和防範環境風險。

    重慶市規定,長江、嘉陵江都市區江段及其上遊嚴格限制可能對飲用水源帶來安全隱患的化工、造紙、印染、電鍍等工業項目,禁止建設可能排放劇毒物質和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工業項目。內環線以內禁止建設燃煤項目,內環線與繞城高速公路之間區域禁止建設大氣污染嚴重的項目。

    同時,重慶市創新性地引入了“污染物排放效率指標”概念,將每萬元工業增加值所排放的污染物數量作為項目準入條件之一,結合各區域産業發展實際,制定了不同的污染物排放效率限值。

    為將環境準入制度真正落到實處,重慶市要求各發展區域在新建、改建和擴建的工業項目時,污染物排放效率指標如高於規定的限值,環保部門將不核發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准書,投資主管部門不審批、核準,建設、國土、規劃等行政主管部門不為其辦理相關審批手續,銀行不為項目提供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