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5月21日電(記者徐博)國家質檢總局21日發佈消息稱,質檢部門將指導組織各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加強對塑料購物袋生産企業的監督檢查,及時受理投訴舉報,依法查處塑料購物袋生産企業違法違規行為。
質檢總局于2008年6月10日下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大對塑料購物袋生産企業監督檢查和違法查處力度的通知》,要求各地加大執法檢查力度,查處令行不止、繼續違規生産的塑料購物袋生産企業。
對發現的生産厚度小于0.025毫米塑料購物袋的,或不按規定加貼(印)合格塑料購物袋産品標誌的,以及存在其它違法違規行為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産品質量法》等法律法規,給予責令停止生産銷售、沒收違法生産銷售的産品、沒收違法所得、罰款等相應處罰。
通知下發後,全國各地質檢部門結合本地實際,按照通知要求,組織開展了專項行動,對一批不按規定加貼(印)合格塑料購物袋産品標誌的以及存在其它違法違規行為的企業進行了立案查處。限塑令實施以來,僅河南質監局就責令6家企業停止生産,對46家企業進行了立案查處。武漢市質監部門收繳封存14.5萬個超薄塑料袋。
為配合關於限制生産、銷售、使用塑料購物袋政策的實施,國家標準委制定了《塑料購物袋》《塑料購物袋的快速檢測方法與評價》《塑料購物袋的環保、安全和標識通用技術要求》三項國家標準。
以上三項標準于2008年4月16日批准發佈,2008年6月1日起實施。三項標準分別規定了塑料購物袋的定義和術語、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及包裝、運輸、貯存;塑料購物袋的抽樣,塑料購物袋的外觀、標識、厚度、長度和寬度、承重性能快速檢測方法和評價;塑料購物袋的環境、安全和標識的通用技術要求。標準的發佈實施,對於各相關部門開展執法檢查提供了依據。
目前,國家標準委加快了生物分解塑料購物袋以及可以多次重復使用的塑料購物袋相關標準的研製。隨著塑料購物袋減少使用、垃圾袋的需求量增加的新情況,國家標準委正加快垃圾袋和降解垃圾袋等標準的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