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支持“1+1”中國法律援助志願者行動而設立的專項基金——“法治陽光基金”6月17日在京正式啟動,首批啟動資金為1100萬元。
據了解,我國西部經濟欠發達地區法律援助缺資金、少律師的問題比較突出。全國雖有15萬多名律師,但大多數分佈在中東部經濟發達地區,目前全國仍有213個縣沒有律師,有200多個縣只有1名律師,貧困群眾尋求法律援助十分困難。
為解決這個問題,2009年,由司法部、團中央發起,中國法律援助基金會等6個單位共同組織開展了“1+1”中國法律援助志願者行動,每年從全國律師隊伍和政法院校畢業生中招募一批具有奉獻精神的律師和優秀學子,到全國無律師的貧困縣和律師資源嚴重缺乏的縣開展志願服務。
法治陽光基金將開展以下幾個方面的資助幫扶工作:派遣律師志願者和大學生志願者在無律師縣設立“法治陽光基金志願者工作站”,開展面向殘疾人、老人、婦女、兒童、母親的法律援助工作,每位志願者服務1~3年;組織基層法律服務骨幹進行業務培訓,幫助無律師縣建立法律援助人才隊伍;設立專項資金,專門資助西部經濟欠發達省(區)本地大學的法學專業優秀學子,讓其畢業後參與到法治陽光基金項目中,在無律師縣開展法律援助服務,並對在該項目中志願服務兩年以上的律師給予獎勵。(記者 王亦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