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郵政管理局近日會同省公安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工商局聯合下發了《關於郵件和快(運)遞車輛通行問題的通知》,就解決快遞車輛客貨混裝、進城通行等問題做出明確規定。
《通知》要求,經省郵政管理部門和省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共同核定,承擔郵件和快遞業務的專用車輛,由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所屬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辦理道路運輸證。對統一標識並經省公安部門核準的12座(含)以下客車改裝的郵件和快遞業務專用車輛,允許在禁限行、禁停路段攬收、遞送。從事郵件和快遞業務的機動摩托車,在遵守交通法規的前提下,適用上述市區通行規定。
《通知》要求,對發生交通事故的郵件和快遞車輛,交警部門要及時處理放行。確需暫扣的車輛,應對車載郵件快件進行登記,由郵件和快遞企業先行處置後,按程序及時放行。
《通知》明確,省公安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工商局、省郵政管理局四部門成立聯合協調小組,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加強對各地快遞車輛通行工作的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