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太原8月29日電(記者 魏飚)記者近日從山西省財政廳獲悉,為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帶動和引導作用,支持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山西省財政廳制定了《中小企業技術創新資金管理辦法》,重點支持中小企業開展的符合國家産業技術政策、創新水平較高、市場競爭力較強、預期經濟和社會效益較好、知識産權清晰的技術創新項目。
據了解,財政資金重點支持的中小企業包括開展電子信息技術創新、新材料技術的研發和利用、新能源及節能技術的研發和利用、資源與環境技術的研發和利用、生物與新醫藥技術的研發以及航空航天配套技術及高技術服務業的研發和利用等六個方面。
在資金補貼額度及方式方面。扶持資金主要採用無償資助、貸款貼息等方式對中小企業技術創新項目給予引導性支持。對中小企業技術創新産品在研究、開發及中試階段的必要費用給予適當的無償資助,資助額度按不超過項目投資額的30%給予資助,且每個項目一般不超過100萬元。對中小企業技術創新産品具有一定創新性、需要投入較大研發資金或需中試擴大規模形成批量生産且銀行已給貸的項目,給予貸款貼息支持,貼息額度一般不超過100萬元。
據介紹,申請省中小企業技術創新資金的企業在符合本辦法規定的申請條件後,提供基本情況和財務狀況等要求材料,按隸屬關係向所在地的同級財政部門進行項目申報。同級財政部門負責對企業項目材料及項目具體情況進行實地考察、審核、篩選,省級財政部門根據專家評審意見確定支持意見,下達支持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