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於印發萬家企業節能低碳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發改環資﹝2011﹞2873號)要求,各地區提出了“萬家企業節能低碳行動”企業名單,並分解落實了節能量目標。國家發展改革委組織對“萬家企業節能低碳行動”企業名單及節能量目標進行了審核,並與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節能主管部門進行了銜接確認,確定了“萬家企業節能低碳行動”企業名單及節能量目標。現予公告。
附件: “萬家企業節能低碳行動”企業名單及節能量目標
國家發展改革委
二○一二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