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有關企業會計處理規定》的通知
財會[2012]13號
財政部國務院有關部委、有關直屬機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財務局,財政部駐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
為配合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工作,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方案〉的通知》(財稅〔2011〕110號)等相關規定,我們制定了《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有關企業會計處理規定》,請佈置本地區相關企業執行。執行中有何問題,請及時反饋我部。
附件: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有關企業會計處理規定
財 政 部
2012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