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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個人原因被部隊退回,畢業生已獲補償、代償的經費要被收回嗎?
中國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來源: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高校畢業生因本人思想原因、故意隱瞞病史或違法犯罪等被部隊退回的,取消其補償學費和代償國家助學貸款的資格。已獲補償或代償資金由畢業生戶籍所在地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會同同級徵兵辦公室收回,並逐級匯總上繳至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