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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中央部門組織實施的基層就業項目,服務期滿後享受哪些優惠政策?
中國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來源: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根據中組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財政部、共青團中央《關於統籌實施引導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服務項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09〕42號)等政策規定,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項目、服務期滿的畢業生,享受以下優惠政策:

    一 公務員招錄優惠:每年拿出公務員考錄計劃的一定比例,專門用於定向招錄服務期滿且考核稱職(合格)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也可報考其他職位。

    二 事業單位招聘優惠:鼓勵在項目結束後留在當地就業,參加各基層就業項目相對應的自然減員空崗,全部聘用服務期滿的高校畢業生。從2009年起,到鄉鎮事業單位服務的高校畢業生服務滿1年後,在現崗位空缺情況下,經考核合格,即可與所在單位簽訂不少於3年的聘用合同。同時,各省(區、市)縣及縣以上相關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應拿出不低於40%的比例,聘用各專門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生。

    三 考學升學優惠:服務期滿後三年內報考碩士研究生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高職(高專)學生可免試入讀成人本科。

    四 國家補償學費和代償助學貸款政策:參加各基層就業項目的畢業生,符合規定條件的,可享受相應的學費補償和助學貸款代償政策。

    伍 服務期滿自主創業的,可享受稅收優惠、行政事業性收費減免、小額貸款擔保和貼息等有關政策。

    六 其他:各基層就業項目服務年限計算工齡。服務期滿到企業就業的,按照規定轉接社會保險關係。